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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来白宫参观过一次,当时我才八年级。那能算我成年之前最最倒霉的日子:我得和某个超级讨厌的家伙同住一个寝室。我的钱包(里头塞着我生日时得到的五十七美元)也被偷了——绝对是同一个混账干的。除此之外,我女友还在华盛顿纪念碑下和我说了拜拜。这个国家的首都给我留下许多苦涩的回忆。不过老天有眼,后来偷我钱的混账因为盗窃罪被送进监狱,而那场分手也不算一无所获,至少我学了一手在Facebook上尾行跟踪的好技能。

所以你应该知道我一周里五次造访白宫是怎样的心情。通常情况下,你得提前三周至半年预约参观行程,这段时间足够特工部门查清你祖上十八代。好在有沃森相助,这家伙不知利用什么程序改写了规则,让我们能连着五天造访此地。这个“我们”,指的是远藤和我。远藤自不必说,我倒是很希望柯林斯能一道同行,但她长得实在让人过目难忘。我和远藤每天都换着不同的身份,假装是来自世界各个地方的游客。我们从不相互对话,就只是观察、等待。总统会在这里一直逗留到周末,换言之,他明天就要飞往欧洲,所以我们必须尽快找到接近他的办法。说到这个,我打赌戈登也看了新闻,他一定会立刻发动攻击或者干脆拖到总统回来之后——如果是前者,那就在今天。

今天下午的导游明蒂是个阳光美女,邻家妹子类型。这个梳着马尾辫,脸上总挂着笑容的姑娘解说美国史和首都史起来一套一套的,可我不能被她迷住,否则麻烦就大了。你有责任在身,我对自己说。华盛顿之行再憋屈,也好过眼睁睁地看怪兽把这个国家变成焦土。话虽这么说,我的计划好像也很不靠谱,少了军方做后盾,它就像瀑布下的厕纸一样脆弱。

“有人知道瓷器屋为什么采用红色做主色调吗?”明蒂问道。

一个小姑娘举起手,一脸热切地说:“因为这样很好看?”

“猜得不错。”

可能实在过于无聊,我居然开口回道:“因为这样和当时的第一夫人,格蕾丝·柯立芝的衣着颜色比较搭调。你们回头看看她的肖像画就知道了。”

所有人都扭过头。特别是明蒂,她显然没料到有人能给出正确答案。化妆成高龄大学教师,穿花昵夹克和休闲裤,头发还挑染成灰色的远藤也面无表情地望过来。他不想让人看出我们相互认识,但缺乏反应本身恰恰说明了他的意见。我为什么就不能彻底闭嘴呢?

“说得……很对,”明蒂说,“没多少人知道这个典故。”

也没多少人连着五天参观白宫,我暗想。今天我是个大腹便便、游手好闲的中年胖子,穿了件难看至极的毛衣,下巴上凌乱的灰白胡子和伍德斯托克如出一辙,还有一头和胡子很般配的乱发。我原以为戴假发会很不舒服,没想到那感觉和毛线软帽差不多,一下子就习惯了。

“那么您知道那副肖像画中还有谁吗?”明蒂的声音有些尖。喂喂,我真没想挑战她的历史学权威地位啊。我可不能因为这种小事而坏了大计。

当然啦,我知道答案。画中还有罗伯·罗伊,她的宠物狗。然而继续吸引人们的眼球对于伪装可是大大的不利。再说我们在这个房间里已经待了一分多钟,超过平日的时长,也许密探们正在留意也未可知。“嗯……罗伊·罗杰斯。她的猫。”明蒂得意地笑起来,“很接近了。正确答案是她的狗,罗伯·罗伊。”

“哦对。昨晚我在罗伊·罗杰斯饭店吃饭来着,搞混了。”

明蒂很高兴没人继续挑战她的权威,于是挥挥手让游客跟着她走出房间,回到走廊。我知道接下来她会进入金银屋,介绍一番让人生厌的华贵器具。走出门的时候,我看见远藤故意落在游览队伍后面,显然打算斥责我一番。

我们肩并肩走着,各自望向不同方向,然后“不小心”撞到一起。就像打算道歉一般,我们转向彼此。

“我知道,我不该——”

“我们被盯上了。”

“因为我说的那些话?”该死,我忘了这副假胡子说话时会被吹起来一些,难道就是这样露馅的么?

“在那之前。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我们必须尽快离开,否则——”

一双手落到了我们肩上,“否则什么?”

我转过身。两个特工正冷冷地望着我们。这俩家伙看起来自打娘胎起就没一丝幽默感。他们并不紧张,没掏出枪的意思。大概由于我和远藤经过一道道安检门,肯定手无寸铁的缘故吧。理论上我们依然可以抵抗,可这念头刚冒出来,我就意识到那两人虽然站姿随意,视线却上下游移,一刻不停地估计着眼下的情形,显然不是泛泛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