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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马汀来说,它看起来像是一把长柄大镰刀……

他转到一边去,尽情享受他的小小绿洲所带来的温暖。在星光照耀下,处女峰的下颏显得柔和了,而夜晚在柔软、安静的光辉中睡去……他昏昏欲睡地想起来,那是他自己的句子——他十一年前写下了一堆词汇的荒唐大杂烩,收录在一本叫作《起来吧,我的爱人!》的书里——那本书让他名利双收,也把莱拉带给了他。莱拉呀……与她有关的似乎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在某方面来说也的确是;然而在另一方面,又显得如此奇异、凄美,仿佛只是昨日——

马汀第一次看见莱拉,是在旧约克郡很热门的一家老式酒吧里。她一个人站在那儿,她高挑、黑发而端庄,小口啜着她午后的那杯酒,仿佛她这样的女人是银河系中最寻常的一景。

在她把头转过来之前,他就很有把握她的眼睛是蓝色的,结果也的确是:那是一种春天山上的湖泊才有的蓝色,一种等待爱情的美丽女人眼中才有的蓝色。他大胆地走过去,站在她身旁,知道自己如果现在不请她喝杯酒,之后就永远没有机会。

让他惊讶的是,她答应了。稍后她才告诉他,她认识他。那时他是如此天真,不知道自己在旧约克郡是个名人,虽然他应该要知道的。他的书想必卖得相当好。

这本书是他在前一年夏天——尤里西斯号从角宿九回来的那个夏天,他辞去了宇宙飞船服务员之职,从此不再奢想成为一名航天员的那个夏天——匆匆写成的。就在那段航程期间,他的母亲又一次再婚。当他知道这件事时,便在康涅狄格州租了一栋夏日小屋,尽可能地离母亲能多远就有多远。然后,被一股远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冲动所驱使,他开始写作。

《起来吧,我的爱人!》是关于一个年轻冒险家在星球间漂泊探索之旅的。主角在寻找神的代替品,最终却发现了代替品是一个女人。评论家对此疾呼:“史诗之作!”而弗洛伊德派的心理学家在历经四个世纪的窘境之后,仍不放弃把作者大喊“死亡的愿望!”这件事拿来做精神分析。对这本书的多元评价愉快地组合起来之后,激起了狭隘文坛的兴趣,也帮书的第二次印刷铺好了路,然后是第三次印刷。一夜之间,马汀成了整个文坛最不可思议的现象——一位只出了一本书就声名大噪的作家。

但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名气包含了让他人认得自己的脸。“我读过你的作品,马汀先生,”黑发女孩站在他身边说,“我不喜欢。”

“你的大名是?”他问,然后接着又问,“为什么?”

“莱拉·沃恩……因为你的女主角,她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不认为不可能。”马汀说。

“接下来你该不会要告诉我,她其实有个原型吧?”

“也许我会哟。”酒保把酒端给两人,马汀举起杯子,啜了一口冰凉的火星薄荷酒,酒是蓝色的,“为什么她不可能存在?”

“因为她不是女人。”莱拉说,“她只是个象征。”

“什么的象征?”

“我——我不知道。反正,她不是人类。她太漂亮,太完美。她是个标竿,真的。”

“你看起来就像她一样。”马汀说。

她垂下眼帘,有好一阵子,她沉默以对。“有一句陈腔滥调的话,总在这种时间点被说出来,”她终于开口说,“就是‘我猜你对每个女孩都说同样的话——’,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觉得你对每个女孩都会这么说。”

“你是对的,”马汀说,“我并没有。”然后他说:“这里好挤,我们能不能去外面哪里走走?”

“好。”

旧约克郡是个落后的地方,一群文人墨客保持了它的活力,他们溺爱着它借由老建筑、老街道和老派生活方式所带来的名声。虽然与在火星上的美丽新表亲相比,这里是阴森而怪异的都市街区;但经过这些年以后,它里面有一部分换上了新色调,而另一部分呈现出让人联想到巴黎左岸的气氛,如果是在春天的话,你会因此坠入爱河,旧约克郡就是这么一个可爱的地方。

他们走过梦境一般的古老废弃大道,两旁的建筑物经过时间的淘洗,有了醇厚的韵味,底下有凉爽的遮荫。他们在渺无人烟的中央公园徘徊留连,天空因春色而一片蔚蓝,树木上点缀着刚冒出来的淡绿色叶片……这是平日下午最可爱的时分,而且在那之后,也会有最可爱的夜晚。星星从未如此明亮地闪烁,月亮也从来没有这么圆过,时间从未过得这么迅速,每分钟也不曾这么甜美。马汀的头轻飘飘的,目送莱拉回家之后,他步履不稳地踏上归途;直到后来坐在自己公寓的阶梯上,他才意识到肚子有多饿,同时想起他从早上起就一口食物也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