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贡品 1抽签日

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

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波丽姆的脸像雨点儿那么新鲜,像报春花那么漂亮,跟她的名字一样(波丽姆的名字取自英文primrose,意为报春花,花黄色。——译者注)。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很漂亮,至少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坐在波丽姆膝盖边守护着她的是只世界上最丑的猫,大趴鼻子,一只耳朵缺了一半,眼睛是烂南瓜色儿的。波丽姆管它叫毛莨花,她坚持认为它那一身泥乎乎的黄毛能比得上这种好看的花儿。这只猫恨我,至少是不相信我。波丽姆刚把它带回家的时候,我就想在水桶里淹死它,这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可我想它一定还记着呢。当时这猫瘦得皮包骨头,长了寄生虫的肚子鼓凸着,身上爬满了跳蚤。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这是我最不想要的。可波丽姆苦苦求我留下它,甚至大哭起来。我也就只好答应了。结果还不错,妈妈替它弄掉了一身的虫子。这只猫是个天生的捕鼠能手,连过路的耗子都不放过。有时候我清理猎物,会给它点动物内脏吃,它也就不对我呜呜地吼了。

我给它动物内脏,它不对我呜呜吼,我们最亲近的时候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腿一悠,从床上坐起来,脚顺势滑到皮靴里,柔软的皮靴正适合我的脚形。我穿上裤子和衬衫,把又黑又长的辫子塞进帽子里,一把抓起草料袋。桌子上用罗勒叶卷着一块羊奶酪,上面盖着一只木碗,防止耗子和猫偷吃。这是波丽姆在收获季节留给我的礼物。我把奶酪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悄悄地溜了出去。

在十二区,我们居住的这片地方,俗称“夹缝地带”,在这个时间通常会有一些零零散散去接早班的煤矿工人。他们弯腰驼背,累得膝关节肿大,因长期不清洗,脸上和指甲里渍满了煤污。但今天的煤渣路上却空无一人。灰秃秃的矮房子上的百叶窗都关着。收获节仪式要到下午两点才开始,也许大家都还睡着。我家的房子在“夹缝地带”的最尽头。我只需经过几户人家的大门就能走到那个被称作“牧场”的布满荒草的地方。一条高高的围障横在“牧场”和林地之间,把整个十二区圈在里面,顶端装了带刺铁丝网。一般来讲,铁丝网是二十四小时通电的,防止林子的野兽威胁我们街区——那里有成群的野狼、独来独往的大胆的狗熊;但幸运的是,只有晚上才会有一两个小时的供电,所以此时触摸它是安全的。即便如此,我还会停一会儿,仔细听听电网是否通了电。此时的电网如一块顽石般寂然无声。一片灌木丛正好遮住人们的视线,我缩紧肚子从一条两英尺宽的缝隙钻了出去。这条缝已开了好多年了,在围障的其他地方还有几个突破点,但这个地方离家很近,我几乎总是从这儿钻到林子里去。

我一到林子里,就从一截空木桩里找出了弓和箭。围障不管是否通了电,确实把食肉动物隔在了十二区的外面。在林子里,它们逍遥自在地走动着。令人不安的是林中有毒蛇,还有凶残的动物,林子里也没什么路。可要是你懂行的话,总能在林子里找到吃的。我爸就是个懂行的人,他以前教过我怎么找食,不过他在一次矿井爆炸时被撕成了碎片,他的尸首已四处飞散,下葬时,他的尸骨已所剩无几。那时我只有十一岁。五年之后,我还时时从梦中惊醒,呼喊着让他赶快跑开。

钻进林子是非法的,偷猎会受到严重的惩罚,但只要有枪,不少人还是愿意冒险一试,不过大多数人只带一把刀是不敢进林子的。我的弓箭不同寻常,是我爸和几个人一起做的,我把它小心地藏在林子里,上面套上了防水的罩。当时我爸要把这弓箭卖了,一定能挣上一笔,可要被当官的发现,就会以煽动暴乱的罪名被当众处死。多数知道这事的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也饥肠辘辘,也想吃到新鲜的肉。事实上,他们是我们最好的买主。但在“夹缝地带”里持有武器是绝对禁止的。

今年秋天,几个胆大的人潜到林子里去摘苹果。他们在林子里的位置离十二区很近,“牧场”就在目力所及的地方,一旦有情况,就迅速跑回去。“跑回十二区,这个能把人安全地饿死的地方。”我咕哝着,说完我赶快朝身后看看。就算这里荒无人烟,也得提防有人听到你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