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一章 动感单车(第3/3页)

陈强打算找人来为动感单车作曲,这个路易斯-乔丹,就是陈强打听了许久后,圈定的人选之一。

路易斯-乔丹不仅仅是乐队的主唱,还是一个词曲作者,同时他还是一个乐器演奏家,擅长各种风格的萨克斯,会弹钢琴,也会演奏单簧管。

路易斯-乔丹在摇摆音乐上有些名气,而且作为一个黑人,他对于蓝调音乐也很擅长,他的音乐大多数充斥着高盛高喊的特点,给人一种跳跃的感觉。而且他的音乐很强调钢琴、低音和鼓的混合,未来这种混合也演变成了电吉他和鼓的混合。

听到电吉他和鼓,大多数人都会想到摇滚乐。

而事实上这个路易斯-乔丹,有几个很著名的外号,其中一个就是“摇滚之祖”。这个外号也就意味着路易斯-乔丹的音乐,已经带有了未来摇滚乐的一些特点。路易斯-乔丹也曾评价过猫王,他认为猫王的音乐,就是“白人玩的蓝调”,仿佛是在说,猫王的音乐是自己玩剩下的。

同时路易斯-乔丹还有另外一个外号,那就是“点唱机之王”。这个头衔相当于是未来的“KTV点唱之王”,也就是说无论谁去KTV唱歌,都会点他的歌曲。

路易斯-乔丹的事业黄级期是在四十年代来临的,四十年代美国年度歌曲榜单中,路易斯-乔丹有18首单曲进入过前十,平均每年接近两首歌能到美国前十了。特别是在1946年7月到1947年5月,路易斯-乔丹连续五首歌曲都是美国音乐排行榜的第一名,总共霸榜44周!

如果是五首歌拿到美国第一,那就已经很厉害了,放在未来也是音乐天王才能做到的事情,而连续五首歌都能冲到第一,这相当于是发一首歌冲到第一,再发一首歌将自己的第一的歌曲挤下来,而且还要做四次同样的事情。毫无疑问那时候的路易斯-乔丹是美国乐坛的“独孤求败”,或许只有猫王、MJ那种级别的超级天王巨星能够做到这种事情。

而且考虑到路易斯-乔丹是个黑人,他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更不容易了。要知道在当时的美国,种族隔离还没有完全消融,白人对于黑人的音乐,先天是有抵触情绪的。然而路易斯-乔丹的音乐,却能够受到美国白人的欢迎,这说明他的音乐,真的是极具感染力,足以打动每一个人。

不过在1939年,路易斯-乔丹还只能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音乐人,他还不是“点唱机之王”,还不是“摇滚之祖”,他只是在纽约组了一个乐队,这个乐队只进行过两三次的录音,而且还没有演艺公司和他们签约。

陈强对于那个时代的美国音乐并不熟悉,要是猫王或者MJ的话,陈强会很熟悉,可是路易斯-乔丹,陈强却没听过。陈强之所以来找路易斯-乔丹为动感单车作曲,完全是听过路易斯-乔丹的音乐有一些摇滚的风格,而且对于鼓声的节奏感把握很好,这些都很适合动感单车。

陈强甚至再想,如果实在没有合适音乐的话,就只用架子鼓,击打出一些有节奏的音节,也勉强可以用来骑动感单车。

不得不说,陈强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他瞎猫碰到了死耗子,找到了四十年代美国音乐最牛逼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