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虚拟偶像大赛!(第2/2页)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这次的参赛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版权买断,也就是直接把虚拟偶像的版权卖给星华互娱,如果得奖的话,奖金直接翻倍,也就是一等奖的200万变400万!而且后续的收入同样是一分不少,星华互娱肯定会不遗余力地帮忙推广;另一种就是保留版权、单纯参赛,依旧会获得奖金,但后续的推广、版权运作等等,就要再谈了。

这种虚拟偶像大赛,很多赛事主办方都是默认直接买断参赛作品版权的,比较霸道,星华互娱这次可以说是相对开明。

毕竟财大气粗,这么做能吸引更多的人参加,而且还能给自己博个美名。

严格来说,星华互娱这次的行为算是千金买马骨。

星华互娱就那么肯定,获得一等奖的作品配得上这些奖金吗?不一定,民间选出来的虚拟偶像,怎么可能比星华互娱公司里的专业人士做出来的哦虚拟偶像更好?

但关键这是个态度,星华互娱借助这次活动给自己公司和公司的虚拟偶像做宣传,同时也能拉拢各种希望进入这个行业的人才。

周森考虑了一下:“嗯,咱们三个人,一个负责设计,一个负责建模,一个负责程序。倒是勉强能行。但是……感觉还缺点啥吧?人家牛逼的虚拟偶像都是用了动作捕捉的,而且还要针对不同的性格开发专门的人工智能程序,这些咱们好像搞不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