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希望被发现

对方踉跄倒地,皮夹克和T恤早已被割破,后背的伤口正汩汩的冒着鲜血,摔倒的冲撞让对方的面容在街道路灯的照耀下一闪而逝,略微硬朗的五官,板寸短发,哪怕还打着一个鼻钉,也依旧无法掩饰对方的性别。

不论是胸前的特征,还是体型的娇小,都在告知着秦然这个倒地昏迷的人,是一位女性。

但对秦然来说,陌生人,不论男女,都不会受到任何的优待。

认为对方是女士,就理应给予照顾的,那种绅士秦然很佩服,但绝对不会成为那样的人。

就好似英雄。

英雄被人们赞扬。

因为,英雄总是死后出名。

所以,秦然心生警惕。

他可不想糊里糊涂的死亡。

更何况,眼前是那么的巧合。

刚刚在这里,他才看到了尸体。

下一刻,就有人闯进来——秦然3S+的感知能够清晰的判断出,对方是在几十米外,就直奔着这里而来。

抛开这里会有什么特殊之处,让眼前的女士感到安全之外,还会有什么原因让一个身受重伤的女士来到这里的?

答案不多。

秦然选择了最恶劣的那个:发现“他的尸体”。

而在刚刚检查尸体的时候,秦然自然不会放过周围。

可什么特殊之处都没有。

因此,对方有极大可能就是为了“他的尸体”而来。

当然,这可能不是对方的本意。

只是一种巧妙的安排。

是谁安排的?

理应是干掉“他”的那个凶手。

不过,随着这样的猜测,更多的疑惑出现在秦然心底。

“凶手希望我的尸体被发现?”

“为什么?”

“这不符合常理。”

“炫耀?自我陶醉?”

正常情况下,在杀人后,凶手出于自我的保护,都不希望尸体被发现。

情况允许的话,很可能会选择毁尸灭迹。

只有少部分心理发生扭曲的人,会做出与之相反的事情来,但这部分人却不可能做的这样的“粗糙”。

他们都是有着自我的执着与追求。

做起事来是一丝不苟的。

不可能会选择一个鲁莽、无用的助手。

扫了一眼昏迷的女士,秦然就看向了街道方向,在那里一个手握匕首的男子,没有任何遮掩,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快步的追来。

当看到秦然时,对方更是发出了一声狞笑的低吼。

“果然,这个婊子有着同伙!”

“我告诉你,你死定了!”

对方说着,就扑了上来。

身材高大的对方,这一扑在普通人看来是十分凶猛的,但是在秦然眼中却是破绽百出。

不仅没有技巧,也没有发挥出自身“力量的优势”。

完全就是一副街头乱斗的架势。

而一个能够干掉“他”的超凡者,又怎么会选择这样的“助手”?

不、不。

也许对方才是最为合适的。

鲁莽而又不智。

这样的人再干掉脚下昏迷的人后,发现了理应在巷子深处的尸体,会怎么做?

草草处理,留下更多的破绽,让尸体被更好的发现。

秦然的脑海中迅速的转动着。

而这副模样,在追击者看来,秦然就是吓傻了。

所以,越发放心大胆的抬起了手中的匕首,准备给予秦然致命一击。

很自然的,这一击刺空了。

秦然脚步向左挪动,右手一挥。

啪!

清脆的手刀击打声中。

脖颈挨了一下的追击者就这么的倒地了。

尽管秦然知道从对方嘴中问出有价值线索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这并不妨碍秦然进行尝试。

看着倒地的两人,再对之前的女人进行了简单包扎,确认对方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后,秦然拎起两人就消失在了阴影中。

……

斯莫维尔街99号。

一栋位于富人区边缘的小楼,与富人区核心位置的豪宅相比较,它不仅老旧到外表墙砖脱落,而且庭院更是脏乱不堪,甚至比与富人区接壤的平民公寓都不如。

托了街头多出立着的地图牌与路标,秦然在十五分钟后,就返回了属于“他的住所”。

和外表的破旧一样。

这栋两层的小楼内也同样的破旧不堪。

靴子踩上去嘎吱嘎吱作响的地板,稍微用力就不停摇晃的楼梯扶手,还有脱线的地毯,缺胳膊少腿的桌子、椅子,以及弹簧蹦出的沙发。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冰箱内满是食物,卫生间的医疗箱内也装满了各种必备药物。

用绷带、酒精重新为受伤的女人包扎后,秦然从冰箱里拿出了速食的麦片、牛奶、面包片和几片火腿肉走向了微波炉。

没有太复杂的操作。

牛奶冲入装有麦片的碗中,面包片夹着火腿肉充当了那种既没有芝士、也没有蔬菜的最简陋的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