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疤痕

郑妈妈和周妈妈是金兰之交,自结缘那日算起,两人已相识几十年,这也令郑家与周家日后结下了千丝万缕的“奇缘”。

她们在初中相遇,一起升入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是彼此最好的朋友。毕业后,两人一同租了间房子,分别结婚后,仍旧做着对门的邻居。也因此,郑爸爸和周爸爸也成了好友,当一方因得罪老婆被扔出家门的时候,总是自觉地去隔壁投宿。

周母先怀孕了,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周渺。五年后,郑母也发现自己怀孕了,郑母和周母对着五岁的周渺突然灵机一动,定下了姻亲,就等着郑母生下个宝贝女儿。只是事不尽如人愿,郑母也生下了一个儿子,于是这段姻缘就此草草作罢。

周母安慰郑母道:“是个儿子也好,有些秘密的确是同性之间更好分享。”

郑母端着周母炖的鸡汤,小口地抿着,心里却仍是带着些淡淡的可惜。

郑家得了个儿子,取名平洲,而周渺身边,也多了个白嫩嫩的小尾巴。

周渺从小被教导要心胸开阔,处事大度,又被母亲三令五申一定要善待郑家弟弟,因此从小到大都格外关照郑平洲。不过他愿意带着这个小尾巴,也还是有点私心的——郑平洲这孩子实在是生得太好看了,从小就跟个糯米团子似的,一双眼睛亮如星辰,格外惹人喜欢。

尤其是那圆乎乎的小脸蛋,掐起来手感特别好……咳。

郑平洲的脾性可不像他外表那样乖巧,尽管他在两家大人面前都装得不错,但要说真正看得清他恶鬼本质的,世界上还真的只有周渺一个人。

郑平洲在五岁那年,摔坏了郑父从国外高价淘回来的古董花瓶,哭着敲响了周家的门,将周渺领去了郑父的书房。周渺看了看书房里的一地碎瓷,以及郑平洲泪眼婆娑的模样,只好将这事揽在自己身上,硬着头皮去向郑父认错。

郑父面色铁青,但到底不是自家孩子,不能上手一顿打,只好教育几句就将周渺放了回去,可怜周渺当晚被母亲训斥良久,连晚饭都没的吃。

倒也不是周渺生来爱背锅,他只是害怕——害怕郑平洲的眼泪。

郑平洲小时候会弹钢琴,在音律这方面有过人的天赋,九岁的时候就一次过了钢琴九级,还拿了几个国际少年儿童钢琴比赛的奖项。郑氏夫妇都对他抱了很高的期待,认为他就算不选择当一名演奏家,也一定会在钢琴方面有所造诣。

到了郑平洲十岁的时候,周渺升入高中。周渺所在的高中离郑平洲的小学很近,走路几分钟就能到了。那是郑平洲最能肆意妄为的年纪,也是他最黏着周渺的时候,他拒绝了父母的接送,每天放学都站在校门口,抻长脖子等着周渺来接他回家。

周家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周父算是白手起家,公司也是一点点打拼出来的。周家真正发迹是在周渺高三那年,遇上了政策改革,周父抓住机会,善加利用,使得周氏从一个中型公司,十载间成为了业内龙头。在周家真正发迹之前,周渺一直都是骑单车上下学的,并不像郑平洲一生下来就是官三代,赢在了起跑线上。

郑平洲小时候是很期待周渺来接他的,与公事公办的司机不同,周渺常会变着法地给他带些小玩意,有时候是一把小水枪,有时候是一小包糖炒栗子。总之,郑平洲跟周渺回家的这一路上,从来没有感到过无聊,甚至在他心里,周渺后座的这一方天地,比轿车里的真皮座椅还要舒服。

从学校回家的路上有条长长的小巷,那年七月下了场大雨,小巷路上被冲来许多碎石。周渺带他回家的时候,车轮碾在一粒石子上,整辆车连着两人都颠了一颠。郑平洲下意识地伸手搂住周渺的腰,两手紧紧一抱,勒得少年宽大的衬衫紧贴住腰杆……他仿佛抱住了他的全世界。

也是在那一次,郑平洲才发现——原来周哥的腰这么细,他两手就能拢住。

他想,该让周姨多给周渺补补才好。

郑平洲回想起来,他这辈子最惬意的时光,就是放学后跳上自行车,双手抱着周哥的腰,将脸靠在那瘦直的背上。傍晚的轻风吹起少年的衣角,常常会扬到他的颊侧,将他兜头盖住……这让郑平洲关于晚霞的回忆,永远都带着股清淡的薰衣草香。

直到一个周五的傍晚,郑平洲在校门口等到六点了,也没有等来他的周哥。往常周渺总会在五点三刻前准时等着接郑平洲回家。

郑平洲最后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背起他的小书包,独自向周渺所读的三中走去。偶尔他也会去高中找周渺,所以是认得路的,有条从高中东门走的小道虽然偏僻了些,但因为省时,周渺带郑平洲去学校时就常走那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