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冠军联赛

欧洲冠军联赛,没有任何球员不是将参加这项赛事,并最终夺魁当成职业生涯终极目标的,整个欧洲最优秀的俱乐部聚集在一起,通过连番征战,决出欧洲之王,赛场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格外牵动人心。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足球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复兴,然而,无论是国家队之间的交流、还是俱乐部级别的赛事都为数寥寥。这时,法国人加布里埃尔·亚诺提出了创立欧洲俱乐部杯赛的构想。

亚诺是欧洲足球先生评选活动的创始人,同时为法国《队报》和《法国足球》杂志撰稿,他敏锐地预感到有可能出现一个崭新的赛事,可以让欧洲各国顶尖俱乐部汇聚一堂。

他提议由各国著名俱乐部以联赛制度创立一个新赛事。欧洲俱乐部杯赛的推动者们积极与国际足联和欧足联联系,但结果却令人失望,这两个组织都对非国家队参加的比赛不太感兴趣。但是亚诺的计划得到了皇家马德里、安德莱赫特、维也纳快速等数家俱乐部以及匈牙利足协的热情欢迎。

《队报》委托其编辑部的一位负责人枣雅克德·里斯维克组织了一次由当时的欧洲主要俱乐部的代表参加的会议,以确定欧洲俱乐部间的比赛形式。

尽管欧洲足联在维也纳执委会会议上,重申不与非国家队参加的比赛进行任何合作,但还是依然阻止不了各个协会派代表去巴黎。

在这次历史性的会议上,各家俱乐部对赛制达成了协议:比赛由各国联赛冠军参加;采用主客场淘汰赛制,如果两队积分和净胜球都相同,则在第三者球场上举行一场附加赛;冠军杯的决赛须在欧洲足联事先确定的球场上进行;在本队球场比赛时,门票收入、广告费和电视转播费归东道主处理。

在这次会议上,还设立了一个执行委员会,皇家马德里主席圣地亚哥·伯纳乌任该委员会的第一副主席,委员会负责起草拟定欧洲俱乐部杯赛的要点,并通报了国际足联以求得到理解。

欧洲足联的想法是组织另外一个杯赛,替代《队报》和欧洲大部分俱乐部所提议举行的欧洲俱乐部杯赛。这个杯赛的参赛者不是俱乐部,而是城市,目的是为了密切欧洲各城市间的友好联系和体育交往。

但形势的发展使国际足联改变了欧洲俱乐部杯赛的看法,他们看到比赛的确还象那么回事,参加比赛球队的水平也较高。

另一方面,1954年在瑞士举行的世界杯赛首次进行电视转播并获得成功后,使得欧洲电视机构支持欧洲俱乐部冠军杯可能性增大,而这一点意味着扩大影响并赚钱。

欧洲足联开始重新考虑对这项欧洲俱乐部杯赛的态度,他们向杯赛的组织者们提出把组织比赛的权力交给欧洲足联,俱乐部代表队参加比赛须经所在国家协会批准等。

在所提出的条件被接受后,欧洲足联执委会于1955年5月21日在巴黎召开会议,决定由欧洲足联亲自组织这项赛事,并将赛事定名为欧洲足球俱乐部冠军杯,不再使用原称“欧洲杯”。

在1991/1992赛季之前,冠军杯的赛制是纯粹的淘汰赛。这个赛季则在8强时设立了小组赛。1992/1993赛季,冠军杯正式更名“欧洲冠军联赛”,比赛也发展成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三进行。

在之后的几年中,冠军联赛的赛制又屡有变化,逐渐将分组循环赛制应用到复赛以前的比赛,参赛的球队也不再限于各国的联赛冠军以及上赛季的欧冠冠军,一些足球强国的联赛亚军也可以参赛。而这一切变化,都是为了增加比赛的场次,使参赛的各队能够得到更多的收益。

1998年,为了阻止各大俱乐部建立欧洲超级联赛的设想,欧足联决定从1999/2000赛季起对欧洲三大杯赛进行有史以来最大的改革,欧洲优胜者杯被取消。

而根据欧洲俱乐部比赛成绩的排名,各国可以派出1到4支球队参加欧洲冠军联赛。又增加了一轮小组赛,第一阶段的小组赛由32支球队分成每组4队的8组进行,每队进行6场比赛。

8个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小组赛,第三名进入欧洲联盟杯第三轮。第二阶段小组赛决出8强晋级淘汰赛。

2003/2004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取消了第二阶段小组赛,也就是产生十六强之后,开始进行淘汰赛,直到决出冠军为止。

在赢得巨大的荣誉同时,参加欧洲冠军杯的比赛,也意味着将会获得巨大的收益,这个才是更为实在的,钱!没有人不喜欢!

2005/2006赛季的欧冠联赛还没有开始,欧足联就已经统计出了这个赛季欧冠以及欧洲超级杯即将获得的收益,将历史性的达到13亿欧元。

其中75%的收益来自于欧足联的媒体转播权和商业合同,最大可以达到5亿欧元,这部分奖金将被派发给各个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