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切从二八永久牌开始(上)

骑车离开宿舍,沿着108国道一直朝西走,出了市区后大概十公里处,就是银水沟。这里原本只有几十亩丘陵之间的荒地,一条小溪从山间流出,因为姑且还算山清水秀的缘故,几年前在这里开辟出了一片别墅区。

所谓别墅,就是偶尔住着玩的非正规住房。住这种地方的,也就是说房子多得都不知道住哪里好的人。在中国这种房价比天高的地方,也就是说钱多得都不知道怎么用的人。

这样的人我们这种温饱线上挣扎的穷困大众自然是没空去结交认识的。在S市呆了这几年,我还真没来过这地方,骑着个烂自行车在路边的宝马奔驰中间晃来晃去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才找到那个地址。

一幢很大的欧式两层楼房,仔细看才能发觉居然整体是木料修的,看起来颇有点味道。楼下是两辆奔驰,一辆宝马,房前很大一片修整得很整齐的草坪,居然还有个喷水池,看起来很有些像电视里那些有钱人的豪宅……日,这本来就是有钱人的豪宅。

“先生,这是私人住宅,请问有事吗?”门口的保安居然也素质奇高,看我这付打扮和座下的加重号也没把我当成收荒匠往外撵。虽然脸色依然不大好看,至少语言上也还拿够了风格。

我拿出那张皱巴巴的纸条看了看,回答:“我找王永禄……老先生。”

“请问你找他有什么事?”保安大概不相信我认识他。

“来卖车给他。”

“卖车?”保安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楼下的两部奔驰一部宝马。

“对,卖车,他叫我来的。”我翻身下车,踢了踢加重号,除了车铃之外全车一阵响。

这辆永久牌双杠二八圈自行车是我从老家带过来的唯一东西,我在四年前从镇上一个退休的老邮递员那里花了三百块买来的。其实三百大元可以买辆那些地痞小偷偷来的摩托车电瓶车了,不过我还是喜欢自行车,多的不用说,烧骨油比烧汽油烧电更省钱不是,而且也省得那些小偷惦记,我老家青果山一带的小偷比简直老鼠还多。

这种二八圈加重双杠自行车的生产年代据说比我老爸老娘的年纪还大,堪称已经绝迹江湖多年的传世古董。听说是老邮递员以前不知从哪个仓库角落里搜出来的,骑了五六年,仔细保养之下居然还有七成新。这种车主体刚架子结实无比,手工焊接技术过关材质过硬,特制的双前横杠承重能力更不用说,据说以前农村里用来前面搭个人后面载头猪再跑个十来里的泥巴路都没事,正是符合我风格个性的强悍车辆。所以从老家出来的时候啥也没带,就只带了这玩意。

话说一年前,还在那破公司里没日没夜地开那破机床的时候,我就天天骑着这玩意上下班。路上和那些老头老太的电瓶车飚飚速度,也能吸引不少眼球,不少和这车同年代的老头老太还指着这车发出阵阵惊呼。

话说某天早上因为头天晚上的烂醉而起来得迟了些,边穿衣服边吃面包边上车狂飚而出。公司制度,就算迟到一分钟那一整天的工资可就全没啦。那个死外资公司也不知道什么叫做以和为贵宽人克己,那个厂长死海龟奚成玉也完全背弃了中国五千年文化的精髓一天到晚就是什么规章制度不为我们这些小民着想一下。

二十五分钟之内赶到十公里之外的公司工厂还要穿越已经开始车水马龙的市区,可见这难度有多大,我挂上了五档地飞踩,看了红灯也毫不理会——虽然我平时也没理会过,在人群车丛中见缝插针逆流而上。

正所谓人有错蹄马有失手,正在我狂飚过市区最后的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汽车猛地从旁插来,眼看就要和我撞上。这加重号再结实也就是个自行车,肯定不是燃油发动机的对手,我连忙捏刹车转龙头人车分离横向飞出,总算汽车司机也配合默契,吱呀一声响一个急刹车才没把我撞上,只把自行车撞了出去。

灰头土脸地从地上爬起来,额头那里蹭破点皮流了点血,其他地方倒没大碍。我暴跳如雷走到那小汽车前正要一飞腿朝挡风玻璃踢过去,陡然看见车头上那个圆圈圈里有三个刺的标志,这车身似乎也比一般的车长上不少,顿时心头一凉,这一脚就飞不出去。

这时司机也从车里钻了出来,完全没理会我径直跑到车前仔细检查,然后挣起来对我怒喝:“你这小子是怎么骑车的?没看见人行道上的红灯吗?”

我凝神一看,车前头保险杠边撞中自行车的地方被加重号的坚实刚架刮掉了小小的一块皮,立刻转头就扶起自行车跳上去准备逃之夭夭。虽然只是指甲壳大小的一块皮,但在这种车上的这一小块皮就算我把我全身的皮剥下来也赔不起。只是我刚一转身就发现已无路可逃,明明刚刚还行色匆匆的无暇他顾的行人一看有了车祸,还是自行车撞大奔这种稀奇立刻在周围围得水泄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