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超人和朋友(第2/3页)

此时他们正一起为冠军欢呼。

“冠军!冠军!冠军!”

“我们是冠军!”

“我们是德比郡,德比郡是英超联赛冠军!”

有一个领队站在队伍前面,在指挥着其他人一起喊出声,光是这几句简单的话,他们还喊出了音调,远远的听起来像是在唱歌一样,看他们脸上那种喜悦和激动,以及声音里带着的热烈,对周围人很有感染力,很多人也都跟着喊上几嗓子。

万胜朝街边走过去,他带着帽子和墨镜,倒是不怕球迷一眼认出来。

看着这些人的庆祝,万胜也感到很高兴。

他的高兴和球迷不同。

球迷高兴是因为他们喜欢的球队获得了联赛冠军,或者说他们喜欢的球队,打出了令他们感到无比兴奋的成绩;万胜的高兴则是因为看到球迷高兴……这似乎有点“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伟大,可实际上,这只是一种成就感,球迷的高兴是他带来的,他看到了自己的成功,所以感到很开心。

不止是这一队球迷,整个德比郡地区的所有球迷,都在为球队能拿到联赛冠军而喜悦,这全都是万胜带来的。

这给予他很强烈的成就感。

万胜跟着队伍走了一会儿,他和周围人一起喊叫,一起兴奋的庆祝、狂欢,他融入其中也体会了一把球迷的激情。

但很可惜,没多久就有球迷认出了他。

顿时队伍乱了起来,很多人跑过来,把他挤在中间,不断的要着签名合影,万胜想离开都不容易。

结果他不得不一个个满足球迷的需求,也不知道写了多少自己的名字,和多少人一起合影后,他才找空隙跑了出去。

万胜的外套都被扯掉一只袖子。

看着自己的狼狈相,他就只能苦笑了,在刚来大德比郡镇的时候,即便是成为了俱乐部主教练后,他也觉得这里的球迷十分友好,可随着带队成绩越来越好,球迷也变得越来越不“友好”了,可以说,他现在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圈子,真正成为了明星。

尤其在这个夺冠的时刻,走在街上只要被人认出来,就少不了一些麻烦。

……

在庆祝冠军的时刻,德比郡大大小小的酒吧里才是最热闹的。

只要是个酒吧,就会非常拥挤,就会充满了欢声笑语,甚至有不少“酒疯子”趁着人多高声唱起了歌,那样子实在让人喷笑不已。

这种情况下,酒吧的生意自然比平时好的多。

达莉的小酒馆也一样,从昨天下午开始,酒馆只要开门,里面就是人满为患,达莉和贝丝一直忙个不停,也很难应付这么多的客人。

好在来小酒馆的都是老顾客,很多人都自己去取酒,也让达莉两人轻松了不少。

今天酒馆有个特别节目。

有个嗓门大的大胡子,手里拿着一大堆今天的报纸,找到其中关于德比郡夺冠报道,并高声的读给大家听。

酒馆里的人都在认真听着。

对德比郡球迷来说,这些大媒体对球队夺冠的报道,对球队的赞扬,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即便是重复的报道,他们也是百听不厌。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带走冠军奖杯!”

中间的大胡子用力挥着手读出了标题,“这是《太阳报》!这是万胜说的!哈哈!够霸气!”

他才刚评论了两句,立刻就有人催促道,“别废话,继续读啊!”

看自己像是惹了众怒,大胡子立刻继续读出内容,“这是一场普通的联赛,但却直接关系到本赛季英超联赛冠军争夺,如果德比郡战胜了曼联,他们就能够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带走冠军奖杯!”

“……就像是德比郡主帅万胜说的那样,他们来老特拉福德球场的目的也正是带走冠军奖杯!最终,3:0证明了一切!他们做到了!”

“他们成为了2004-2005赛季,英超联赛的冠军!德比郡时隔整整三十年再次拿到了这个荣誉!”

“在赛前,当听到那个年轻中国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很多媒体都对此不屑一顾,他们不相信德比郡能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取胜,尤其曼联还对比赛有很多准备。但最终在比赛结束后,反对的声音都没有了,因为结果已经证明了所有东西!”

“赛后新闻发布会,万胜姗姗来迟,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早就说过,我是来拿走冠军奖杯的!”

“……”

等大胡子读完报道,酒馆里顿时变得沸腾。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我们就要是拿走奖杯!我们拿到了!哈哈!”

“万胜就是行!”

“……”

就在大家都举起酒杯,准备为这则报道干杯的时候,一个带着帽子和墨镜,穿着严谨的身影走了进来。

不少人都是一愣。

对酒馆里很多老顾客来说,这幅打扮简直再熟悉不过,这不正是他们正说着的万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