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合作愉快(第4/7页)

不过,虽然当初老神王是希望赫拉即位来着,但是宙斯这个老流氓却耍了花招,他强行占有了自己的姐姐,也就是赫拉,并且逼迫她嫁给了自己,之后利用赫拉的身份继承了神王之位成为了新的奥林匹斯神族神王,而赫拉则是变成了天后。

从以上这些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两个重点。第一,赫拉的身份地位一直就很显赫,虽然曾经有过被宙斯玷污并抢夺王位这么一次重大人生变故,但那只是权利上的变故,她的地位并没有下降过,除了是神族公主之外她就是现在的天后了,两者都不是什么低级存在,相反地位还都高的吓人。这样的人物,你能指望她心平气和的与别人分享什么东西吗?显然不能,所以赫拉之前说对半分都是合理的,这句明显不合理的话却是句非常合情的话。第二,赫拉本来就是王位继承者,原本这一切就应该属于她,就好像是遗产一样。想象一下,如果你本来应该得到一份堪比一个国家的遗产,结果被人抢了,现在有机会夺回来,别人却和你说他要分八成,你只能占两成,你有什么想法?没有什么野心,希望可以平静的生活的人可能会接受这个事情,但是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会愿意把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和别人分,就算是明知道没有别人的帮助就夺不回来,那也只能是少分一点出去,对半分的话感情上就已经很难接受了,何况是只能拿到一点点零头?再说了,赫拉又不是一般人。作为曾经的神族公主,并差点成为神王,之后还一直担任天后的这么一个人物,赫拉怎么可能甘心只拿两成好处?

想明白了赫拉的心理状况,我也就能够理解她之前为什么显得那么咄咄逼人了。她的要求虽然不合理,但是合情,这样说起来也就是不奇怪了。

虽然想明白了原因,但赫拉接受不了,我也同样接受不了。我们行会千辛万苦打下来的神族势力,结果一转手让人家分去一半,到时候赫拉是满意了,可我不满意啊!

“老婆,这个事情我是理解了,但是我们能怎么办呢?难道真的按照她的说法,分四成好处给她?那我们不成了做白工啦?我们的投入可是都快到四成了,只拿六成好处的话,一来一回合着我们才拿两成利润?这也太亏了吧?我们可是发动了一场对神族的战争,又不是摆摊做零售?两成的利润太说不过去了吧?”

冰霜玫瑰盟说白了就是个大公司,干什么都要看效益。不同的经营内容回报率的期望值当然不能一样。比如说,开个服装店或者是精品店什么的,这种合法的,而且几乎是个人都能干的行业,回报率自然不用太高,去掉各种成本之外能有两成的净利润已经相当可观了。但是呢,如果你做的是垄断行业,那么就需要警惕那些看你眼红想要加入这个行业的竞争者,而这种危险的生意,回报率没有八成以上是绝对不能干的。至于那些违法的生意,比如说走私什么的,那种行业基本上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活,属于刀头舔血的行业,没有百分之两百或者更高的回报率想都不用想。至于最后,也是最高级的,发动战争,从而获得收获,这已经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级的生意了。像这种生意,一本万利什么的不敢说,一本百利总要有吧?结果我们百倍的利润没拿到,只拿了百分之二十,这谁受得了?

“这次的事情不能单纯的从这些死物上看。”玫瑰笑着对我说道:“怪不然都说你是周扒皮,原来你比我还会刮地皮。利润不是你这么算的。这次的战役我们要的不是奥林匹斯神族的东西,也不是地盘。地盘我们根本带不走,东西拿回去也未必能发挥全部效用,所以地皮我们不要,东西我们只要一些有用的,我们用得上的就可以了,我想那不会超过两成。至于最大的收获,那还是人才。奥林匹斯神族的高级神祇,那都是活的财富。还有那些圣斗士,对付神族可能不行,但是把这个体系移植回去,我们以后就可以自己训练圣斗士,你难道还不知道NPC军团的利润吗?想想我们在天庭手里购买天兵天将花了多少?圣斗士虽然适用范围狭窄了一点,不像天兵天将的性价比那么高,但好歹是神兵选民吧?我们自己不用,卖给其他行会总是利润吧?所以,你的计算方式有问题。按照这个计算方式计算的话,你和赫拉之前谈的那些所谓的收获,我们完全可以倒过来,只要两成就行了。甚至于可能都用不到。”

听到玫瑰的话我直接就冲了上去抱起玫瑰吧唧一口就吻了上去,然后在玫瑰反应过来之前将她放了下来,然后说道:“果然不愧是我的女诸葛。我这就去把赫拉追回来,我们重新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