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王举人,象一切琐碎而不识大体的人一样,把心中所有的怒气与委屈全团在了一块儿,而把梦莲放在正中间,好象个果子的心核。他干不过日本人,但是可以逗一逗梦莲。无论她怎样倔强,怎样厉害,反正她是他的女儿。他自有办法惩治她!

在这以前,刘二狗已经透露过几次:“一山那小子已经当了兵,早晚是要吃一两颗枪弹的;梦莲岂不守了女儿寡?假若一山那小子有胆量,敢回文城来呢,他和举人公都有逮捕他,交给日本人的责任;而一交给日本人,一山那小子的人头就必定被切下来。”意在言外,举人公应当及早给她另找个妥靠的人,而最妥靠的人当然是二狗自己。二狗甚至于表示出:“你是个老胡涂虫。要不仗着我,你怎会巴结得上日本人呢?因此,慢说是明媒正娶,就是咱二狗硬要她作姨太太,你也应当赶快把她双手送过来!”

举人公原本看不起二狗,可是自从二人合作以来,他颇有点怕二狗这家伙——这家伙是那么没有修养,没有脑子,没有规矩,可是会跟在日本人屁股后头到处发威。一个读过书的,越到乱世越会镇定,他会以那不可移易的气节把自己系结在正义与光荣上;他会以不应付去应付一切。一个没有读过书的真的工人或农民,遇到变乱也会镇定,因为平日就以诚实勤苦维持生活,到大难临头也还会不慌不忙的去找正路儿走。王举人,可怜的王举人,既没有“真”读过古书,又没有真读过社会的活书,遇到变乱,他象卷在大风里的一个蝴蝶,哪怕是一堆牛粪呢,他也想赶紧落在上面,省得被风吹碎,他抓到二狗,甘心的把自己落在牛粪上。梦莲得罪了他,他也想把她交给那堆牛粪。

他原本就不大喜欢丁一山,因为一山家贫。现在,一山,既然当了兵,是生是死都很难保。那么,老教梦莲在家中瞎闹,未免太危险。女儿是最会给父母丢脸的东西!至于说到二狗,他有出息也罢,没出息也罢,反正家中有钱,而且自身又勾结上了日本人,前途或许就未可限量。且不说辽远的前途吧,就拿目前说,王家与刘家联姻,二狗就必定死心塌地的帮忙老岳父,而老岳父就一定可以省些心,不至于常常受日本人的辱骂。他一定把梦莲引领到“正路”上来。

可是,他还是有些怕梦莲。他很想一手托着水烟袋,一手指着梦莲,小眼珠钉在她的脸上,堂堂正正的说,我的主意,我的命令,你嫁给刘二狗!愿意,也这样;不愿意,也得这样!我是你的爸爸,我应当给你主婚!

他这样的想过多少次。想过之后,他把水烟袋托在手中,预备去冲锋陷阵,可是,燃着火纸,吸了几口烟,他的勇气和烟灰一齐落在了地上。二狗催他从速执行。他鼓起勇气,托起水烟袋找了她去。走到她的门外,他觉得屋里好象有那么一股正气,他停住了脚步。屋里没有声音,而只有那么一股气。那股气象圣庙大殿里那样的严肃,象前些日子唐连长脸上的神色那样可畏。他没有胆子冲进去,那股气会教他窒息,会教他的皮肤烧焦。假装的在院中散步,低着头,绕了个小圈,他慢慢的退回来。他切盼在院中散步的时候,梦莲能含着泪跑出来,叫他一声爸爸,抱住他的腿,求他饶恕她。假若是那样,他可以马上原谅她,而父女坐在一处,心平气和的商议个最妥当的办法。可是,梦莲连大气也没有出。她简直没有拿他当人待!

“就说汉奸不是人,我总还是你的爸爸哪!”举人公连连的对自己嘟囔,而且几乎把手拍在自己的腿上。

二狗又来催。他答以“你有本事,自己去办吧!你办好办坏,我总不会反对!”

自从敌人进了文城,二狗的一切都有显然的“进步”。他发了胖,因为天天喝一大海碗鸡汤。身量可是矮了一点,因为学日本人走路,把腿罗圈起来,所以身子短了一块。嘴唇上,他也留下小胡子,有不甚黑的地方,他抹上一点皮鞋油。表面上的变动是内心的倾向的标记。二狗的心灵,正象他唇上的小毛刷子,也慢慢的成了日本式的。他学会了“狠”。对文城的人,无论男女老幼,他用皮鞋替唇舌,先狠命的踢上两脚再说!他的手,除了在日本人面前,老握成拳头,随便的砸在人们的鼻子上,砸出血来。他的牙,经常的咬得吱吱的响,而且会象狗夺食似的那样露出来。这些脚拳牙的活动,给他极大的安慰与满意。他报了仇:“看你们还敢叫我二狗不敢!我是活阎王,我是二太爷!”

他的学问,没有进步,也没有退步,而恰好足以使他满意——他写的中文,和日本人所为的,正好差不多,日本人不能明白王举人的《东莱博议》的笔法,而很能欣赏二狗的别字错字与不通的词句。在详细推敲之后,二狗和日本人能琢磨出天下最奇怪最不通的公文与布告来,不象中文,也不象日文。而给他们自己以最大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