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嗣子(第2/2页)

这一点,是罗成想了许久之后才想出来的。

这个时代的人,比较注重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一般人如果无所出,也要找同族子侄继嗣。而这些十三四岁的少年,太小了,一般只能算是早夭短命。

这时代还是会有许多孤儿乞丐等的,派人去寻,或者直接找人牙子买都行。

给这些阵亡的人养一个孩子,以继承他们的香火,罗成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了。

虽然说,这可能会是一大笔开销,毕竟养个孩子不容易,而要养一群更难。尤其是现在若开了这个头,以后只怕要养的孩子会越来越多。

也有乡团的人提出这会很困难,但最后罗成还是决定要做这件事情。

不这样做,他觉得自己便对不住这些年轻的生命。

钱各家都收下了,但对于收养一个孩子,他们却没多大意愿。或许是养孩子花费不小,或许是本身家庭孩子就多,生活困难。

最后,罗成决定这些孩子还是由乡团集体抚养,让孩子们寄名于阵亡少年名下,成为他们的嗣子。

“我们会养大他们的孩子的,黑娃他们不会成为无人祭祀的孤魂野鬼,我罗成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