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 锦衣卫出动(第2/2页)

京察,大明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洪武时规定三年一考,后改为十年一考,弘治年间规定六年举行一次,京察与大计制度的存在,本身目的在于奖优惩劣,使各级官员能够恪尽职守,为帝国统治做出贡献。

然而正因为涉及了官员的奖惩,结果造成徇私舞弊等结党现象十分明显,在发展的后期已经很难真正实现应有的作用。“长官往往博宽大之名,每届京察,只黜退数人,虚应故事,余概优容,而被劾者,又不免冤抑。”

朱翊钧在建立了反贪司和法纪司之后,京察被从新拿了出来,京察也改为有都察院主导。

在南京干一次京察,这也是朱翊钧早就想干的事情了,同时这也是在配合李彪那边的行动。

像南京这种地方,想要通过官场手段查出一名官员的罪证,可以说是难上加难。这个时代又没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旦罪证被毁灭,那就很难查清楚,朱翊钧也没时间在这里浪费,索性就选择剑走偏锋。

朱翊钧在南京京察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自然也是一片哗然,然后就是恐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