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妇人之仁(第2/3页)

其实这话应该反着理解,他的本意是说:在我看来,大都督多少都有点儿妇人之仁哪。

“天下大乱,皆因胡戎,若能杀尽彼辈,天下自然安泰。前此平彭卢时未能杀尽,才有今日之叛,今若杀尽,乃无明日之患!然察前此不杀者,为雍州尚未底定,秦州不在掌握,恐其再乱,迁延日久,有害方略。如今雍、秦二州,皆归大都督,而彼獠又起叛乱,则此时不杀,更待何时啊?!”

随即扬鞭一指,厉声道:“叛者皆当杀!今杀此一族,诸戎俱恐,才能保得西陲长治久安!”

裴度一扳郭默的膀子,说请将军略行几步,我有几句心腹话要说。

于是二人避至一旁,裴度压低声音说:“我本大都督家奴,承大都督看顾,释籍为民,且赐裴姓,等于子侄。昔在江东、徐方,侍奉大都督数年,则大都督心意,度能略知一二——将军可肯听否?”

郭默说好啊,大都督究竟是怎么想的,还请你不吝赐教。

裴度道:“大都督实有仁者之心,不分晋戎,皆目为子民。且将军适才云,乱天下者是胡戎?私以为不然。大都督曾与我等言道,乱天下者,实诸藩也,胡戎不过趁乱而起罢了……”

郭默闻言,双眼略略一眯,捻须垂首,若有所思。

裴度续道:“既然仁德化被,不分晋戎,则必不愿见将军杀戮过重。若屠青壮,犹有可说,若杀妇孺,恐怕大都督得知,必然责罚将军,却又何苦来哉?彼妇孺又有何能,何必杀尽?”

眼瞧着郭默仍然是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裴度又改口劝道:“且安定为边塞,地近于戎,刘曜觊觎于侧,户口原本不蕃,若将戎人杀尽,必然贫瘠,所驻兵马皆须他处粮秣供养,耗费必巨……将军三思。”

裴度反复劝说,郭默这才收起屠刀,说把戎人中十五岁以上的男子都挑出来,全部斩首;其余妇孺,暂且圈禁起来,以待将来发落吧。

如今他来见裴该,却见裴该雷霆震怒,心说好险,幸亏我当日听了裴司马所言,略微收了收手……于是禀报说:“妇孺皆俘,并未杀戮,即乱军中死者,亦不枭首。”至于我亲手杀那两个,事出有因,部下士卒也难免有少量杀戮,比例太低,那就干脆含糊过去算啦。

裴该不再言语,却瞪着郭默好半天,一直瞪到郭默低下头去,目光闪烁,这才轻轻叹了口气,告诫说:“思道,所谓‘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唯存仁心,始是国家栋梁,若贪杀戮,止一屠夫耳。军法既不禁,不能说卿有罪,但卿扪心自问,所杀皆不得已,还是有意为之啊?

裴度天赋并不甚高,但确实跟随裴该多年,是多少是能够摸到一些大都督的脉搏的。郭默杀戎人青壮,他并不多劝,直到郭思道要向妇孺举起屠刀,这才赶紧扯住——因为他知道,那是裴该的心理底线,万万不可突破。

裴该自命并无妇人之仁,他更欣赏孔子的话,要“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那么何以为“直”呢?你操械反我,我必杀之,若只求自卫,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诚如郭默所言,戎妇普遍比晋妇要剽悍,也有一定抄家伙干仗的能力,但光有能力不算为罪吧?即便游牧民族,也很少有编妇人为军,出征抢掠之事,绝大多数情况下,妇人只有在保护自己亲眷和财产的时候,才会被迫端起武器来。

则杀老戎犹有可说——全民皆兵嘛,老戎确实也有可能上阵——杀妇孺就属十恶不赦了,裴该的这条底线是绝对不可触碰的。

裴家军法中并没有不可杀降、杀俘一说,因为其实裴该也曾多次杀过,只是数量很少罢了。因应具体情况,或者是为震慑敌胆,或者是方便圈押俘虏,有时候亦不得不作此暴行,所以不可能明确划线,一律严禁。那么既然如此,在还没有深入调查之前,就不能说郭默触犯了军法啊。

除非郭默真的杀戮了妇孺,那才罪无可赦——因为军法严禁杀害平民,不管晋戎,而妇孺理论上是不能算作军事人员的。

所以他也只能暂时按压住胸中怒火,改为谆谆教导郭默了——

“且卿一路行来,不许戎部请降,则其必然操戈,岂非先将兵械交于彼手,再以此论罪,故意坑陷么?且杀其卒而灭其族,犹可震慑他戎,若连老弱皆戮,其谁还敢降者?西州如何底定?社稷如何得复?”

后世网络上有很多杀光某族的叫嚣,这种极端种族主义言论,向为裴该所不齿。固然,即便中华民族也不是纯以仁德化被万方——那只是美好的理想而已——的,偌大疆域,也不是充话费送的,对于别族的血腥屠戮,史不绝书。但存在的未必合理,即便合理也不合乎道德,不合乎道德的事物必留绝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