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献俘(第3/3页)

梁芬无奈而回答道:“裴公自请恢复二郡,乃欲等二郡全复,才可嘉勉。”其实是索綝一直从中作梗,拿这个理由来搪塞天子和百官。但是索綝就在身边儿,梁芬不方便直接把他给卖了,只好说这是朝廷的普遍认知。

然而既然二郡已复,这种理由就不能再作数啦,梁芬乃问殷峤:“裴公何所求也?”殷峤不卑不亢地回答道:“裴公但求驱逐胡寇,重定社稷,本无所欲。然国家丧乱之际,尤须明赏罚、定人心,自贾酒泉(酒泉郡公贾疋)殉国以来,关中王师屡屡挫败,从无裴公大荔城下如斯之胜,若朝廷不予嘉勉,又如何鼓舞忠臣义士,效死勤王啊?”

梁芬瞥一眼索綝,索綝故意转过头去不瞧他,梁芬无奈,只得敷衍殷峤说:“朝廷终有决断,卿可暂待数日。”

其实对于应当如何封赏裴该大荔战胜之功,索、梁二人是讨论过好多回的,某几次还就在尚书台中,其他重臣乃至尚书们全都有参与。索綝的意思,裴该官职已经很高了,升无可升——除非超迈过自己去——朝廷唯一能够赏赐的,也就只有爵禄而已。裴頠在时,受封钜鹿郡公,食邑三千户,后来一直没有变动过,那如今给裴该增长到四千户,应该很优厚了吧。

梁芬极言不可。他知道索綝打得如意算盘,按照规定,开国郡公的食邑从千户到万户不等,即便四千,那距离顶点也还有很长一段路可走哪,此例若开,今后三五年内,不管裴该立下多么惊天动地的功劳,索巨秀全都能以爵禄为赏,真正惠而不费。梁芬说了:“今河北沦于羯奴之手,钜鹿已为失土,如何能增裴文约食邑?且自成公(裴頠)故后,国家丧乱,爵禄皆不时颁,若裴文约请归其禄,朝廷何以与之啊?”

所谓“食邑”,并非封国,裴该是不能实际管理钜鹿郡内之事的,得由官家收取了相应赋税,再颁赐给他。可是从他哥哥裴嵩继承这个爵位以来,朝廷就几乎没有给过裴家一粒米粮,那你若是增禄,他提出要把从前拖欠的先一次性付清,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拿什么言辞来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