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以暴制暴

商人一贯如此,本国工商业强势的时候,他们是扩展市场的热衷者;本国工商业乏力的时候,他们是买办走私的主力军。

最大的商人谋利想的是奇货可居,和政治挂钩也是搏一搏可能一本万利的最高回报。

历史上战国乱世,有吕不韦奇货可居、有洛邑商人投资周天子的战争债券,到汉代吴楚七王之乱的时候也有商人投资汉中央政府或者叛乱的诸侯王。

战争是可以获利的。

马匹、土地、粮食、珠玉……这些都是可以变现的,后世周天子债台高筑的最大原因是打输了没有战利品偿还战争债券。

中山国如今复国成功并且暂时国内稳定的原因,是墨家出枪出力使得中山君复国成功,有能力偿还那些商人的贷款。

宋国的事也差不多。

泗上云集了天下各地的商人,之前给予皇父钺翎和宋国贵族贷款的商人也不少,今日适提及商人,就是希望借此事给那些商人一个教训。

一部分商人脑子清醒一点,就算借贷给那些贵族或者皇父一族,也是通过中间人,履行着泗上的法令,拥有缴纳了印花税的借据:这张缴纳了印花税的借据,意味着泗上的数万军队可以为此武装讨债。

另一部分商人则耍了一点小聪明,绕开了泗上这边的经济管制,直接贷款,只有彼此的契约并无印花税契据。

如今皇父钺翎被俘、众多贵族被俘或者逃亡或者战死,除了一部分要分配的土地之外,欠的钱还是要还的。

就算没有现金,那么封地的山川河流之类的,那还是要还的。

宋国和泗上不一样,注定了泗上的那一套“自然物归天下人”的“自然法道义”暂时不可能在宋国完全实施,最起码宋国现在还有公爵,而且泗上对于宋国的态度更像是希望宋国成为一个缓冲地、附庸国和经济殖民地。

换而言之,泗上土改的法理,是自然物归天下人,劳动改良后的土地劳作者拥有优先占有权,贵族的封地不具备法律意义也就是不合理,凭什么这块地就是你的封地了?

宋国土改的法理,是“贵族逃亡反叛、封地撤销,宋公以及询政院大尹集结民意,决定拍卖或分与民众”,这是一种人定法的法理,本质上是继承了分封制的那一套,只不过分封的人从士阶层一直下降到庶民而已。

一部分是因为泗上和宋国的情况不同,二则是宋国这些年经济发展已经有所萌芽许多小贵族转型为经营性地主,三则就是这件事涉及到各国的态度。

基于这种情况,以及为了收揽天下工商业者的心,适是准备承认拥有印花税印章的借据的,并且会用那些贵族的土地进行偿还。

但是没有泗上印花税的借据,一概不承认,不予偿还。

这也算是故意为之,以后就算墨家和齐魏韩开战,商人想要借贷给他们,也得经过泗上这边。到时候是管还是不管、罚还是不罚,那就是一条国民大会通过一道法令的事,但你要不经过泗上就私下里贷款给他们,将来他们输了或者输的宗庙都塌了,泗上可不认这借据。

本身宋国的结局,泗上这边所计划的就是掺沙子,弄成一个松散的自治同盟,借宋国做一个试验田,将百家绑在泗上与诸侯相争的前沿,这里面的一些事就需要操作。

靠近泗上这边的,宋国的经济萌芽已经十分茁壮:该兼并的土地兼并了、没有土地的跑到泗上或是为农或是成为作坊工人,这种情况下暂时就没有必要动。

远离泗上这边的,贵族剥削严重,农家的所谓“真正平等派”的空想,在那里正可以用最暴烈的手段扫清那些残余。

对于宋国今后的规划,就是分为几个大区,区域内各自学派执政,有宋公和询政院在商丘的中央政府但尽可能削弱宋国的集权能力,墨家要控制宋国的军权和常备军,由各个自治区域按照人口和土地情况缴纳一定数量的军赋和税收,其余的随意折腾。

有印花税印记的票据主要集中在宋国中西部的一些贵族封地上,数量不是很多,墨家可以借一笔钱给农家以在他们要“真正平等”的地方还债,再用农产品慢慢偿还墨家。

剩余的地方,因为除了农家的真正平等派之外,别家并没有这种空想,那就可以拿出一部分没收的土地还债,尽快让宋国完成转型:自耕农和大型经营性农场相结合的模式,逼更多的人往泗上跑,让宋国成为泗上的原材料和农产品产地,以及工商业品的新兴市场。

只要能够做好这一点,就可以让宋国保持现有的稳定,可以让泗上将更多的心思、兵力、精力、干部用于楚国。

宋国地处天下之中,天下定则宋国定,宋国暂时有没有宋公那无所谓,天下若无天子,宋便无宋公;反过来宋无宋公,天下未必无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