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新略(五)

齐国和墨家之间的纠葛,从一开始就不只是这两家的事,到现在还不是。

所以和齐国缔结和约也不是两国之间单独的事,也不只是简单的墨家的一件对外的和约,而是涉及到天下和墨家内部。

若站在一个后世的角度看,这一次诸侯会盟墨家和齐国缔结和约,将意味着延续了数百年的春秋时代的终结,意味着周天子宗法体系的彻底崩塌。

三晋封侯,田氏代齐,那是一个暗处的时代分野。

三晋封侯源于三晋伐齐,三晋伐齐是有周天子授权的,即便是天子无实权,但是其结果是三晋“献俘于天子”。

越国趁此机会对鲁、齐的征伐,那只是以越伯的身份履行天子伐齐之命、支援自己的盟友。

而这一战之后的这一次会盟,墨家不会在乎周天子,因为周天子至今为止没有给墨家一个真正的名分,换而言之墨家也不稀罕。

而且这一次会盟是要解决很多问题的,为之后的天下大势营造一个更为有利于墨家的环境。

齐墨之间的事。

中山国独立的事。

魏、韩、赵三国飞地互换的事。

楚国魏国韩国郑国之间的边境和榆关的归属……

种种这些问题,都要在对齐缔结和约的时候谈到,因为这场会盟必然是由墨家来主持。

谁都不行。

魏国现在担忧墨家和楚国合作。

楚国自己无法夺回榆关,更遑论大梁,需要墨家的支持。

郑国现在面临着被魏国放弃给韩国的险境,需要墨家的非攻作为支撑。

魏、韩、赵三国互换飞地,需要一个主持者从中操控维持“公平”。

这个主持者,按照以往的规矩,都是霸主当。

墨家不在乎个主持会盟的身份,也不在乎周天子那边的态度,但是在乎这一次主持会盟之后所能攫取到的利益和有利的形式。

为此,对齐的和约,必定不能够胃口太大,也必定要选择撤军。

同样,这件事牵扯到更多的复杂问题,牵扯到墨家之后利天下大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周天子的宗法分封体系的正式崩溃、周边夷狄的全面溃败、火药铁器带来的农耕民族和骨器游牧民之间的巨大差距,都使得“天下”这个概念缺乏一个更为稳定的想象力支撑。

齐桓公尊王攘夷,不算楚国,北方燕国面对的夷狄那时候还强大,各诸侯都需要面对夷狄可能的威胁,“中国”这个概念在那时候是有文化基础和想象力支撑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再加上华夷之别。

墨家支持“同义、统一”,但是反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本来意思,因为如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民众分走贵族的土地就是违背了道理的。

既要反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要为将来维系一个稳定的共同体;又要提防各国之间的创造民族,这就是这一次对齐和约以及附属的诸侯会盟要解决的最难、最复杂的事。

算起来,孔子算是启百家的人,毕竟开了私学先河,而一整套的体系理论的发展乃至百家争鸣,在“天下”这个问题上的脉络也就有迹可循。

仲尼之前的现实,就是礼崩乐坏。

礼崩乐坏,意味着以周天子为枝干的、维系九州是同一个想象力族群的、周天子拥有神权和法理的时代就要崩裂。

对此,孔子想的办法是往回退,退回到礼不崩、乐不坏、征伐出自天子的时代,以维系诸夏的统一存在,形成一个内部分封的外部独立结构。

到了墨子的时代,礼崩乐坏的更加彻底,宗法分封体系已经支撑不下去了,墨子的想法是承认既定的现实,推行国际法准则,使得分出来“义”和“不义”,非攻以维系天下的和平。

而等到适出现之后,墨家的整个理论在很大部分上被修正,提出了新的“同义”的概念,而同义的基础是书同文、车同轨、度量衡天下一致、善恶标准和义的标准天下相同,形成一个更为紧密的文化族群。

比如说当初有人问墨子的“我爱邹人胜于越人、我爱鲁人胜于邹人、我爱我家乡的人胜于外地人”这个问题。

仲尼的解决方式是“征伐出于天子”,使得天下还是天下人,不会割裂,即便内部有所割裂,但是依旧属于“普天之下”的天子,靠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的文化认同,保持天下人的基本向心力。

墨子的解决方式,是“非攻”,推行天下准则、承认各国之间分裂的现实,因为孔子的手段已经证明无效,诸侯不可能同意,那么就退一步承认现实,依靠“兼爱”的说教和道理的宣扬,解决邹人、越人、鲁人、齐人的问题。

适的解决办法,则是说教太难了,那我们统一吧,统一之后不就不存在邹人鲁人的问题了?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太难,我们不去解决问题,而是把这个问题本身搞掉,换个更容易解决的问题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