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代言(第3/4页)

现在没有第二种可能,那就只能靠暴力,那就更简单了。

看是庶农、手工业者、商人、墨家的意志让世卿贵族和王侯服从,还是反过来王侯世卿大夫的意志让庶农、手工业者、商人和墨家服从。

这一切论证、理论、合理性、阶层代言,都完全不同于法家的法的基础,也不同于儒家的礼的基础,而是墨家自己的另一套完全不同的体系。

可能在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个结果上,能够达到和法家近乎相似的结论,但本质上则是完全不同的推论过程,或者说法是结论还是起点;法是众人之利、还是君之私器的区别。在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件事上,也堪堪算是《周易》中所言的“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但是墨家的这一切,与儒家的理论都格格不入,与此时天下的主流说法也完全是另起炉灶。

所以,若论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吴起说墨家之法与秦地之法“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适可以点头表示同意。

以墨家的辩术,这就像是不能说因为羊是白的、雪也是白的,就认为羊就是雪,而雪就是羊。

但是墨家可以说,羊和雪有共同点,那就是都是白的。

然而,吴起谈及到“绘事后素”和“先质后文”的相似的道理时,适除了不置可否外,绝对不能做简短的回答是还是不是,因为这是个颇为严肃的政治问题。

即便如今墨家势大,儒家因为尚未与“天命、天人感应”融合,双方非是同等对手,但考虑到双方可以矛盾到儒家称呼墨家为禽兽,墨家弟子称呼孔子为“孔某”这些细节,适的身份敏感,也不能够轻易回答。

于是,适敏锐地转开话题,说道:“若事真成,墨家也可遣派一些精通测绘、粗通禺知语的年轻人去秦地,你们也要有所支持。所花费用,自由秦出;所得图册,墨家与秦各得其一。墨家也可以派遣一些知晓水利修建的人入秦,以兴渭谷。”

吴起被适忽然而然的转移话题弄得一愣,但既然谈到了正事,他也就侧耳倾听。此时他的身份是“被聘的途中”,而不是已经为秦之卿相,所以他不便多说什么,最终还是那几名叛墨拿主意。

不过在他看来,这是一件好事。

见秦人并未反对,这就算是大方向定了下来,之后的事便是邀请这些人参观一下冶铁作坊、商定具体的交换方式、援助数目等等内容。

本身这种交易就是附加了诸多政治条件的,秦人有秦人的底线、墨家有墨家的底线,双方在底线问题上死咬不放,坐地起价就地还钱,在底线之外却又不断交换更多。

十余日后,泗上、淮北、海阳等各地的民意代表和墨者们齐聚彭城,即将召开这一次同义制法的会议之前,与秦人的商谈也基本落下了帷幕。

届时,秦人将在认同墨家提出了一些改善民生、有利于民的条件之下,获得墨家的技术支持。

秦人放弃在褒谷以南的几座城邑,人口户数不变,交于墨家管辖。墨家将派遣一支大约两百人的队伍入秦,进行冶铁作坊的建设和指导。

泗上这边会再出十几名善于测绘画图、或是跟随索卢参西行过的人,前往秦国,在秦人的资助下进行对义渠、禺知以及过禺知之后的荒漠绿洲路线的测绘工作。

秦人则始终不松口允许墨家入秦讲学这件事,胜绰等人出身墨家,自然知晓墨家的煽动能力,故而严禁讲学,这是底线。争论无果,此事便也搁置,同去秦国的那二百多人则盟誓遵守秦地的律法,如果违禁必须要被驱逐出秦境,但是秦人不得依据秦国的法律惩罚那些人。

墨家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与胜绰等人在秦地进行的法律有些相似的地方,但也有极为不同的地方。

墨家法度严苛,家法更不用提,而且去秦待遇优厚,想来普通的作奸犯科应该不会出事。

那这个要求与不松口,考虑的依旧是墨家讲学、煽动、传播的问题,双反无奈妥协,也保证了墨家的人只要做的不太过分,便无大碍,而且最多也就是被驱逐到南郑。

等到这些细节都基本定下来、泗上各地的民众公意代表们齐聚彭城、吴起等人准备起身穿越楚国回秦国的时候,适终于授意墨家的宣义部着重宣传一件事,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到天下各个巨城大邑。

标题自然是“墨家为了秦川百姓之利,传播铁器稼穑之术”,但内容却是“曾经的魏西河守吴起与秦人一同来到泗上,经楚去秦,墨家之适与吴起谈笑风生”等内容。

在这篇消息的最近处,还有一条别有用心的消息:“索卢参在邯郸见赵公子章,与秦人使团辩财富的来源”。

若是平时,这最多也就引发一些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