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皇选举制度的建立及被迫离开罗马的始末(1179—1303 A.D.)

野心是在基督的葡萄园里早已存在而又生长迅速的莠草。在早期基督教君王的统治之下,对于圣彼得宝座的争夺是经由全民选举制度下的投票、收买和暴力进行的,罗马的圣殿为流出的鲜血所污染。从公元3世纪到12世纪,频繁发生的分裂活动给教会带来无穷的困扰。当最后的审判权掌握在行政官员手里的时候,这种灾祸还只是短暂的局部现象,它的优点已经经过公正或民众偏爱的考验,失败的竞争者不可能长期干扰对手的胜利。等到皇帝的特权被剥夺,以及基督的代理人不受世间法庭约束的这个原则建立以后,每次神圣教区的空位期,都可能将基督教世界卷入一场争论和战事。红衣主教、下级教士、贵族和人民的主张非常模糊,只会引起争议。选择的自由被一个城市的动乱操控,这个城市不再有最高领导者,即使有也无人服从。在一位教皇逝世时,两个党派到不同的教堂进行双重选举,选票的数目和分量、时间的优先级、候选人的优点长处,相互之间可能产生平衡的作用。最受尊敬的教士也会有不同的看法,相距遥远的君王对教宗的宝座一直毕恭毕敬,从这些合法的偶像中无法分辨出真假。皇帝通常是分裂活动的始作俑者,完全出于政治的动机,支持和他关系好的教皇来对抗怀有敌意的对手。每位竞争者不得不忍受敌人所施加的侮辱,这些敌人根本不畏惧良心的制裁,用金钱从他的拥护者那里买到支持,这些拥护者完全被野心和贪婪所控制。

亚历山大三世[316]最后废除教士和人民混乱的选举(1179 A.D.)[317],把推选的权利全部移交给唯一的枢机主教团[318],和平与持续的继承法则才得以确立。通过这一重要的特权,主教、教士和辅祭三个层级完全融为一体。罗马的教区教士在圣秩制度中列为第一位阶,他们是从基督教世界的各民族中毫无差别地选择出来的。他们拥有最富有的教区,获得最重要的主教地位,倒是与他们的头衔和职务非常相称。这些如同元老院议员的正统教会元老,他们是至高无上教皇的助理和使节,身上穿着象征殉教者或皇权的紫袍,非常自负地认为与国王处于同等的地位,接受的尊荣因成员的稀少显得特别突出。直到利奥十世[319]在位,他们的人数都很少超过20或25人。这样一种明智的安排可以根绝一切怀疑和丑闻,彻底消除教会分裂的根源,在600年的时间内只有一次双重选举,破坏了枢机主教团的精诚团结。但由于通过的票数要在三分之二以上,整个选举常因红衣主教的个人利益和情绪产生议而不决的现象,使得他们各行其是的统治一直拖延下去,基督教世界出现无人领导的状况。

格列高利十世当选之前,曾经出现长达3年的教皇空位期,因此他决心要防止未来再产生类似的滥权行为。他发布的谕令排除一些阻力后,正式成为教规,列入神圣的法典之中(1274 A.D.)。有9天的时间为去世的教皇安排葬礼,等待不在教廷的红衣主教到达。第10天每人带着一个仆从被关入一个普通的大厅,或者称为秘密会议室。这个厅堂没有墙壁和布幔加以隔间,必需的物品从一扇小窗送进去,除此以外所有的门户全部紧锁,由城市的行政官员把守,不容许他们与外面世界有任何联系。如果选举没有在3天之内完成,原来丰盛的饮食会减少到午餐和晚餐只有一道菜,8天以后只供应面包、水和酒。红衣主教在教宗的空位期不得动用教会的岁入,除非遇到紧急情况,不得擅自行使管理的职权。选举人之间任何协议和承诺都正式宣布为无效。他们的忠诚要用庄严的誓言和正统教会的祈祷来加强,有些不易执行或更为苛刻的条款已经逐渐放松,但是禁闭的原则始终被严格执行,没有改变。他们还受到催促要考虑个人的健康和自由,尽快选出教皇。使用选票或无记名投票的改进办法,能够用仁慈和礼貌的丝质面纱,掩盖秘密会议[320]的激烈竞争。

在推行这些制度以后,罗马人被排除在选举他们的君王和主教的活动之外,他们正好处于粗野和不稳的自由所带来的狂热之中,对于失去珍贵无比的特权似乎没有什么感觉。巴伐利亚的刘易斯皇帝恢复了奥托大帝的先例。在与行政官员进行协商后,罗马人民全部聚集在圣彼得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阿维尼翁教皇若望二十二世被罢黜,继承人选出以后,经过全民的同意和欢呼加以批准。他们自由投票通过一项新的法规,教皇在一年之中外出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离开罗马的距离在两天行程之内,要是他经过3次召唤没有返回,这位公仆便会受到降级或免职的处分。[321]但是刘易斯忘记了他的实力很虚弱以及那个时代的偏见,只要超过日耳曼营区的影响范围,他这位有名无实的权势人物不能发挥任何作用。罗马人瞧不起自己扶持起来的人物,这位僭用教皇名号的人向合法的君王求饶,而红衣主教的权威也因这种时机不对的攻击而更加牢固地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