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字军东征的正义原则、主要动机和后续影响(第2/3页)

西方的蛮族不仅相信这些惩罚而且大为恐惧,然而人性通常厌恶理论的原则,官吏强调教士属灵的审判权,几经努力也没有达成预期的效果。按照字面要求完成悔改根本是不切实际的事,每天重复通奸会使罪行加重,屠杀整个民族也包括在杀人的罪行之中。每种行为要是分开计算,数量就会增加。在这样一个社会混乱和恶行如麻的时代,就算是生性谦卑的罪人,宗教方面的罪孽也容易欠下300年的债务,无法负担之下只能要求减刑或赦免。就富人而言,要缴纳26个苏勒达斯银币(大约是4镑)才能减免一年的苦修悔改。[13]穷人只要3个苏勒达斯,约为9个先令。这些布施立刻拨交教会使用,从信徒的罪孽获得的赎金是教会财富和权力取用不竭的来源。300年的债务相当于1200镑,即使是富有资财的人士也会倾家荡产,只能通过转让产业来抵债。丕平与查理曼最慷慨的赏赐,是他们拯救自己灵魂最明确的证据。民法有一条基本的原则:任何人拿不出钱财,就得用身体来抵账。鞭笞的肉刑也为僧侣所采用,这是廉价而又痛苦的等价处分。根据一种极其怪诞的计算方式,一年的悔改还要多加3000鞭的体罚。[14]一位有名的隐士圣多明我绰号叫“铁胸甲”[15],对接受这种惩处具备技巧和耐性,在6天之内完成一个世纪的数量,也就是受到30万次的鞭打。有很多悔罪苦修者无分性别,都依循这个标准。法律也允许自愿牺牲者代人受罪,一个身强力壮经过训练的人员,可以用他的脊背代他的恩主赎罪。[16]

11世纪这种金钱和人身的补偿,演变为更体面的方式,让人感到满意。那些在阿非利加和西班牙与萨拉森人作战的士兵,服务军旅所建立的功勋,受到乌尔班二世前任的认同。教皇在克莱蒙的大公会议中宣布,给予献身十字架旗帜的从军人员“绝对的恩典”,一切的原罪都能够获得赦免,尔后所有的罪孽只要依据教规悔改,全部为教会所接受。当前这个时代的人生观非常冷漠,对于过去充满原罪思想和宗教狂热的世界,无法体会那种深刻的印象。本堂神父大声呼吁,唤醒数以千计的强盗、纵火犯和凶手,让他们去救赎自己的灵魂,用伤害基督徒同胞的行为,对不信上帝的异教徒痛下毒手。无论是哪个阶层或教派的囚犯,他们都热诚地赞同赎罪的条件。没有人完全纯洁,不能豁免罪孽的定谳和惩罚。大多数人对公正的上帝和教会负有应尽的义务,要靠着虔诚的勇气才够资格获得尘世和永恒的赏赐。如果他们作战阵亡,热心的拉丁教士会毫不迟疑地用殉教者的冠冕装饰他们的坟墓;[17]要是他们幸存,也不会没耐心等待天国的报酬,虽然时间已经延迟,但是恩典还会加多。他们将要为神的儿子流血奋战,耶稣不也是为了拯救世人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他们举起十字架,满怀信心走主的道路,上天在保佑他们的安全,或许当他们神圣的事业遭遇困难时,上帝会用那可见而神奇的力量,使他们化险为夷。耶和华的云柱和火柱[18]先于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基督徒完全有理由怀抱着这样的希望:河流会在他们渡过的时候分开,坚固城市的防壁会在他们的号角声中倒塌,太阳会在飞驰的途中暂时停下,好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歼灭那些不信主的人。

对于那些进军圣墓的首领和士兵,我敢很肯定地表示,全部受到宗教狂热精神的感召,有建立功勋的信心,有获得报酬的希望,有神明协助的保证。我同样抱着一种信念,那就是对他们中间的很多人来说,宗教狂热并不是他们采取军事行动的唯一因素,甚至对于有些人来说还不是主要因素。宗教信仰的运用或滥用,对于国家风气所形成的潮流产生很小的阻力,反而是造成的推力却沛然莫之能御。反对蛮族的私人械斗、血腥的马上比武、放荡淫逸的爱情以及不法的格斗审判,教皇和宗教会议只会发出毫无效用的雷霆之声。说实在的,激起希腊人形而上的争论,把社会混乱或政治专制的受害者赶进修道院,将奴才或懦夫的容忍视为神圣之事,或是采用现代基督徒的仁慈和义举来建立事功,看来倒是更为容易的任务。法兰克人和拉丁人对于战争与操练普遍怀有热情,作为悔改和赎罪的过程,他们受到嘱咐要满足主宰他们内心的热情,要前往遥远的国土,要拔剑对抗东方的民族。他们的胜利甚至抱有这种企图,为了使装饰着十字架的大无畏英雄名垂千古。即使是最纯洁的虔诚行为,也不可能对军事荣誉的光辉景象毫无感觉。在欧洲那些琐碎不值一提的争吵中,诸如获得一座城堡或是一个村庄,他们都可以让朋友和同胞流血,此时为了对抗路途遥远充满敌意的民族,当然更能够快速地进军,为此,欧洲的人民都已献身军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