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帝掌握立法和司法大权后罗马法律体系的建立(第2/2页)

未开化的民族没有文字,因此用明显的记号来代替,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使得公私交易的合约不被遗忘。罗马人最早的法律体系就像哑剧表演,完全采用手势来表达文字的意义,只要审判程序的形式有任何微小的错误和疏失,即使稳操胜券的权利要求,不问内容如何都会遭到撤销和废止。夫妻共享婚姻生活,就将水与火这两种元素交给对方[37];离婚妻子要将一串钥匙交出来,代表失去管理家庭的权力;解放一个儿子或是一个奴隶,让他免于奴役的生活,就轻轻给他一记耳光,将他打得转过身去;要是禁止做一件工作就是对着它丢石块;用折断一根树枝来表示阻挠权利的取得;紧握拳头代表发誓或提出保证;右手是忠诚和信任的象征;一根折断的麦秸代表对契约的保证;砝码及磅秤出现在每次的付款中;继承人获得了遗嘱,有时候不得不打一个响指、脱下身上的衣服丢掉、真的或假装表现出一副喜不自胜的样子。要是一位市民为了找出被偷的物品进入邻居的家中,就要用亚麻布巾围住自己,不得赤身露体,脸上应该戴着面具或是顶着盆子,以免在闺女或妇人的面前亮相,众目睽睽之下有伤颜面。[38]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触摸证人的耳朵,对于不愿前来的对手可以抓住他的脖颈,并且用严肃和哀伤的言辞,恳请市民朋友给予帮助。原告和被告相互抓住对方的手,站在法务官的法庭前好像准备开战,法务官就会要求他们提供双方诉讼的主旨;他们离开和归来时都踩着整齐的步伐,在法务官站立地点的脚下撒一块土,表示这就是产生争执的田地。

法律的语言和行动用充满奥秘的技巧来表达,这些都由祭司和贵族传承下去,就像迦勒底的占星者那样,向他们的部从宣布办事和休息的日子。这些重要的琐碎事项与努马的宗教交织在一起,等到《十二铜表法》颁布以后,罗马人民还是不了解法庭的审判程序。有些平民出身的官员产生反叛的心理,这才泄露出有利可图的秘密。在更为开明的时代,法律行为会受到嘲笑和议论,同样是这些古代习俗认可了这样的做法,反倒是抹杀了原始语言应有的功用和意义。[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