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罗马帝国在安东尼时代内政修明物阜民康(98—180 A.D.)(第2/2页)

纵使安东尼时代反对宗教信仰的潮流甚嚣尘上,但依然考虑到了祭司阶层的利益,以及民众在精神上的寄托。古代的哲学家在作品和语录中,强调理性应有独立自主的尊严,但他们的言行却莫不符合法律和习俗的规范。他们眼见凡夫俗子的各种谬误,不禁露出一丝怜悯和无奈的苦笑,只能心甘情愿地奉行祖先的祭典,不时到庙宇去参拜神明;还得在圣洁的长袍下掩饰住无神论的心意,装模作样地参与各种迷信的场合。贤达之士不会为世俗的信仰和宗教而争辩不休,更不会像愚蠢的民众那样涉身其中。他们在踏上利比亚[66]、奥林匹斯山和朱庇特神庙祭坛时,心中虽不以为然,但外表仍呈显恭敬神色。[67]

若说罗马的议场衍生出宗教迫害的动机,这点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很多高阶官员本身就是哲学家,雅典的学院把法律传授给元老院,这些人对迷信有根深蒂固的成见,执行政令不会受到宗教信仰的蒙骗。元老院已经把世俗和教会的权力集于一身,不可能为野心和贪婪所驱使,他们选举最贤明的元老院议员担任祭司,皇帝本人身兼大祭司的职位。他们不但重视宗教带来的利益,也明了与世俗政府之间的关系,要把公众的祭典节庆作为教化人民的工具。为便于推行政令,他们也使用各种占卜和预兆的手段;为巩固社会的安定,他们声称伪证罪会受到神明的惩罚,不管今生或来世都逃不掉法条的追诉。[68]所以罗马的官吏和议员承认宗教具有莫大的价值,即便是名目杂乱、无奇不有的仪式,他们也深信终究还是有益于世道人心。因此,每一个国家和乡土的崇拜仪式,经过时间的发展和经验的累积而为众人所接受。被罗马人征服的国家,原来壮观的神像和华丽的庙宇,经不起贪婪的搜刮[69]和无法显现神威而日益没落,但远古遗留的宗教实体,仍一如往常受到罗马的宽容和庇护。看起来只有高卢行省似乎是个例外,德鲁伊[70]教徒掌握很大的权力,提比略和克劳狄两位皇帝在位时,以废除活人祭祀为借口大力加以镇压,避免未来可能的危险。但是祭司本身以及神祇和祭坛,仍安全地保存在隐密处所,直到异教完全被根除为止。

罗马是伟大帝国的首都,全球各地的臣民和异乡客络绎不绝到来,引进他们在本土信奉的宗教,并持续在此祭祀各自的神明。帝国的每一座城市都希望维护古老宗教仪式的纯净,元老院也运用权力,阻止异国的仪式不致泛滥成灾。埃及的迷信风气格调很低且使人堕落,经常受到查禁,祀奉塞拉比斯和伊西斯的寺庙常遭摧毁,信徒被驱离罗马和意大利。[71]冷酷无情却执行不力的政策,终究挡不住宗教狂热。被放逐的人员偷跑回来,改宗的信徒反而增加,重新盖起的神殿更加金碧辉煌。最后,塞拉比斯和伊西斯在罗马神祇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情形当局并非放纵不管,而是宗教的宽容政策没有背离政府所秉持的古老原则。在纯朴的共和国时代,罗马的军队常常特派一位使节,把自然女神希布莉和医药之神阿斯克勒庇俄斯迎进国门,[72]并承诺给予其更多尊荣,来诱取城市守护神放弃对这两座城的庇护。此种做法几乎已成惯例,罗马逐渐成为帝国臣民共有的圣殿,这座城市给予人类所有的神明以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