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时来忽睹红日低(十八)(第3/4页)

“可惜还做不到炮步协同,不然火炮就放在阵列后方,直接跨越军阵进行射击。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火炮阵地。军阵也能跟着炮火一直向前,让炮弹为大军开路。”

韩冈其实也只是知道一些名词而已,但顾名思义还是不难的,只是知道意思,和做到又是另一码事。

如何让步兵跟着弹幕一同前进,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训练科目。一要控制好步兵战列,第二,也要炮兵有那个技术,否则就是给自家人背后捅刀子。

“对上骑兵,有没有倒无所谓,他们肯定会跑。若是对上步兵,没火炮直接就赢了,若是有火炮,那就得打火炮。”

在王舜臣看来,野战时,火炮的第一作用不是攻击敌方阵列,而是压制对方的火炮。只有先完成这个目标,才是攻击敌人的军阵。

“炮步协同能做到当然好,做不到其实也没什么。”王舜臣想了想,“最好能做到,时常练习,胆子能便大不少。”

只是练胆子?韩冈笑了笑。

不过想到背后就有几门火炮在发射,正常人的心里都会有些发毛,但等习惯之后,胆子的确能大上不少。

在几轮射击之后,阵线重新开始前进。

这时候,队列中就走出十几名步卒,脱离了大部队,前提近十步。一边向前,一边开枪、上膛,一个个手法娴熟,重新上膛竟然都不用停步。

韩冈又开始了解说,“前面是模拟遇上骑兵,现在是模拟遇上带着火枪的步兵。突出在前那些是猎兵。”

“用游骑要好些吧。”

骑马的目的就是为了速度,倏忽而来,倏忽而去,游走在军阵外围,随时可以救应军阵上的破绽。

“不!”王舜臣又自己否定,“目标太大了。”

如果是与骑兵为主的敌人对垒,使用游骑防护外围会很吃亏。大宋的骑兵与辽国骑兵的差距太大,被人切菜砍瓜一般地杀光,士气早都没了。

就是黑汗骑兵的水平,王舜臣带在身边的骑兵远远比不上,尤其是可汗身边的精兵,更是直追辽人的宫分军和皮室军。王舜臣依然能战而胜之,依靠的就是精良的步卒。

而与步兵对垒,游骑同样吃亏,侦查、阻敌的工作都在他们手上。加了战马后,靶子立刻从一人高变成了一人半,原本命中不了的,全都变成了神枪手。还不如直接用精锐步兵。

“景圣你可以再想想,与同样装备火枪的敌人对垒时该怎么做?”

“有猎兵的确是好事。”王舜臣很自然地用上了这个的新词汇,“站在前方的军官,就是个活靶子。保护自家人,顺便干掉敌人。”

“更重要的,是吸引敌军率先开枪。”韩冈补充道,“一旦引得对手先行齐射,就等于多了十步到十五步的时间。”

而射击的距离每缩减一步,命中率都会上升一点,缩减十步,增加个三四成都有可能。弓弩如此,火枪也不会例外。

“谁先开枪谁就先输了一半?”王舜臣说道。

“差不多。”韩冈点头。

这一点的前提,必须双方得拥有水平相近的火枪。万一一方的枪支水平很高,就不需要冒风险了,直接利用技术上的优势碾压对手。但这一点,韩冈就懒得提了。寄希望对手的弱小,不是好事。

“火枪的射速是多少?”

“熟练的话,一分钟两发,最好的能三发。”

“比弓慢得多,也不如弩。一分钟才两发,那上了战场就只有一发了。”王舜臣冷笑着,“在西域的时候,上了阵后,多的是忘记怎么给弩弓上弦的蠢货。”

“希望不要如此。”韩冈道。

王舜臣道:“谁能说得准?若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只能走到面前再开枪了。”

射击武器越是接近敌人,其命中率越高。

重弩的射程远及两三百步,但只有在敌军进入百步之后,弩手们才会开始射击。

当步弓成列而战,有经验的将校绝不会在敌军军阵进入五十步内,发布射击的命令。

不同类型的火枪的射程远近不一。目前仅有几支的线膛枪,子弹打出去能做到所谓的自旋,其中做工最好的一支,在一百五十步外还能精准命中目标。而骑兵随身的手枪,也就是十步而已。

如今已经在神机营中列装的元祐三年型燧发火枪——这个火枪的型号命名,最能体现气学“日渐日新”的座右铭——则处在中间,射程不及线膛枪,但比手枪要远得多。

子弹能飞出百步,经过百日训练的士兵能在五十步内保证射中人形靶。

如果能抵上胸口再射击,再怎么质量差劲的枪支,都不用担心脱靶的问题。

“景圣,你们与黑汗军对阵时,大概要伤亡多少才会溃败?”

“总共也没对阵过几次。”被搔到痒处,王舜臣得意地道,“不过每一次都是把冲在最前面的杀光了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