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五、日本出兵山东和济南惨案(第4/4页)

日军惨杀中国外交特派员及其随员后,又转向中国外交部办公处行凶,勒令中国军队缴械。当时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黄郛亦在济南,蒋中正即嘱黄就近交涉,毫无结果,黄郛随从护兵所携带的步枪26支亦被缴去。黄郛乃急电日本外务大臣田中,请立即制止日军暴行,并撤退驻兵。5月4日上午英、美驻济南领事出面调停,形势略转缓和,可是到了晚上,日军复行射击,福田师团并由青岛增防济南,更不断以飞机大炮轰击济南驻军和无辜人民,革命军驻扎五大马路纬一路广东会馆之第四十军第三师之第七团,及驻小纬路四路之第卅七军第一团,与纬一路北首王店,津浦路第一区警察全被日军缴械,被俘徒手官兵1000余,拘禁正金银行,断绝饮食,不准坐卧。至5月7日,福田更向革命军提出如下之条件:

一、国民革命军须离开济南及胶、济路沿线两侧20华里以外。

二、中国军队治下,严禁一切反日宣传,及其他之排日运动。

三、与骚扰及其暴虐行为有关之高级军官,加以严重处罚。

四、在日本军前面与日本军抗争之军队,解除其武装。

五、为监视实行上列各条件起见,将辛庄、张庄两兵营开放。

上述条件,日方限当晚12时前答复,否则即行攻城。蒋中正以条件太苛,遂于5月8日晨,交由战地委员会主席蒋作宾派员向其交涉,申明所提离开铁路沿线一条,影响北伐军之行动,难以接受外,余可考虑协商。交涉卒无效果,复于当日上午派熊式辉、罗家伦遄往日军司令部谈判,亦无结果。福田旋即开始攻方医院与其他各处疗养之伤病官兵,抢劫公司商店,破坏黄河铁桥及新城兵工厂,并向革命军泰安总司令部轰炸。5月9日蒋再派何成浚全权代表赴济谈判,几经波折,始抵达济南,福田仍坚持前提五条,且扩大对中国军民之屠杀与轰击。因此留济南警备的革命军,乃于5月10日夜11时半,在被迫状况下,暂时退出济南。在这次惨案中中国伤亡军民约110062名,新城兵工厂之损失,在600万元以上,其他更无法统计。(此案一直延至民国18年元月23日,日使芳泽来华,经过五次之谈判,始正式签订协定撤退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