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曹锟贿选(第3/6页)

“票价问题,以多方之磋商,析为分团分省或个人直接三种,经甘石桥长安饭店等分头接洽,均已谈有眉目。前日晚间,即在甘石桥签发,闻到甘石桥领取支票者,截至昨晚有四百余人,其拨款之银行为大有银行、盐业银行等三家,签字为‘洁记’两字,支款数目及签名骑缝三处均盖有青色长圆木戳,内系‘三立斋’三字,有月份而无付款日期。闻普通者为五千元,其有特别关系者或一万元或七八千不等。今昨两日即已有人持此支票往大有、盐业等银行照票,以定真伪。持有此票之议员,莫不欣欣有喜色,而主持贿选的王承斌,连日亦密令直隶财政厅长金某解款来京,分储各行,以坚议员之信用。而一般脑筋灵敏之议员,以为前此提议原有储诸外国银行之要约,今皆改在本国银行,能否靠得住,此时尚未能作数。兼以前此直派密议,本有选举过后抹脸不认账,牺牲一二银行之传说。此种实行贿赂之支票,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状,将来能否作用,恐非至选举过后,不能明白也。”

贿选形势,在12年10月4日急转直下,这一天流会了44次的宪法会议开成,到会议员550余人,是自6月13日政变以后从来未有的盛会。由于宪法会议开成,4日下午吴景濂遂以总统选举会名义发出通告:

“启者,兹定于十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时开总统选举会,依法选举中华民国大总统,特此通告。总统选举会启,十月四日。”

550余人,与法定选举总统的人数尚差30人左右,不过大选派认为另外还有五六十人已接洽好,这些人只出席大选会而不出席宪政会议。

关于幕后的票价问题,由于王承斌等不分昼夜在安排,据说已在甘石桥俱乐部亲领或代领支票的,至4日中午,已有576名,尚有十四五人不肯领钱,这些人均为蒙古王公豪富,他们都不重金钱,而要官职。据说另有多人住在天津,因为反直色彩太浓,却对于5000元有兴趣;他们和大选派接头,准于开会当天到北京,投票后即领款,领款后即返天津,同时提出条件,不许将其姓名宣布。大选派乐观地估计,投票选举总统时,曹锟可得近600张票,预计超出583票之法定票数。

众议院为了选举总统会,大加整理,4日下午秘书处加班布置,象坊桥一带,军警和保安队加岗布置,警察且挨户通知悬旗,庆祝选举总统。秘书处并准备在选举会这一天准备1000份午餐茶点,以免选举人受饥渴之苦。至于安全方面,准备入场加以检查,不但旁听人员须接受检查,即议员中有问题的,也不客气,需要搜身。这当然是怕这个“堂而皇之”化了巨款投票的选举会发生炸弹案。

10月1日起,贿选的总部已经分别填送支票,有浙江籍的众议员邵瑞彭取得支票后,就把它印成正反两面,于10月3日向京师地方检察厅告发,请依法侦办起诉,并通电各省,揭露贿选经过,有贿赂的支票为证。北京的地方检察厅在直系势力范围内当然无所作为,可是这一个行动也足以打击大选,使之扫兴。

很多省份都对该省籍议员接受贿选支票的予以声讨,否认其代表身份,有的还宣布开除其省籍。

不过卖身的议员则笑骂由君,收款由我。

民国12年10月5日上午10时北京总统选举会召开成功。开会时间原定10时,可是议员们阑阑珊珊,到齐时已经11点52分。吴景濂宣布开会,报告签到人数计参议员152人,众议员441人,共593人。出席人数585人,已足法定人数。于是推定检票员16人,吴景濂并报告投票方法。下午2时正式投票,至4时完毕,当众点票,结果投票总数为590张,曹锟得票480张,获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其余得票人有:孙文33票,唐继尧20票,岑春煊八票,段祺瑞七票,吴佩孚五票,王家襄二票,陈炯明二票,陆荣廷二票,吴景濂、陈三立、张绍曾、张作霖、陈遐龄、唐绍仪、汪兆铭、王士珍、谷钟秀、谭延闿、卢永祥、李烈钧、高锡、符鼐升、姚桐豫、胡景翼、欧阳武、严修各得一票。还有废票12张,中有孙美瑶(临城劫车案的匪首,受招安后为旅长)一票,“五千元”一票,“三立斋”三票。

关于这一幕丑剧,北方报纸曾有详细记载,特抄录如下,以存真实:

十月六行《北京报》云:北京之总统选举会,经王承斌、吴景濂等极力拉拢之结果,昨日(五日)居然开成。曹锟以四百八十票之大多数(投票总数五百九十),于金钱支配下,裒然当选。以视民元之袁世凯,民五之冯国璋,均经决选,始能产出,尤为生色。金钱之魔力,诚可畏也。四日之夜,甘石桥之大选筹备机关,通宵达旦,活动不休,夜分门前犹有汽车六百余辆。该俱乐部中原有五大客厅,卒以来者过多,几无立锥之地,喧闹终宵。支票计发出六百零数张,而大选派对于人数一层,始略为放心。五日晨内外城各大街商铺,即由警察挨户勒令悬旗庆祝。顺治门内外,十步一兵,五步一警,荷枪实弹,如临大敌;国会街一带,警备尤严。众议院门前有营帐数座,是为军警休息之地,制服军警约有五六百人之多,私服暗探数亦如之。众议院围墙以外,配置军警侦探之数,亦不亚于门前。军警当局如王怀庆、聂宪藩、薛之珩、车庆云等,均亲自莅场,指挥监督,足见特别郑重。旁听席中,亦有侦探数十人,往来监视。而女旁听席中,亦有女侦探,殊不能不令人叹服其戒备之周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