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所封不当 后患无穷

项羽大封诸侯王的失误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错封和失封。

先看错封。

错封的含义有两个,一是其人不该封而封,二是其人该封但所封之地不当。

项羽错封主要是指两点:一是对刘邦的错封;二是对三秦王章邯、司马欣、董翳的错封。

封地不当留隐患

一是错封刘邦。

项羽分封诸侯王时最棘手的问题是刘邦。项羽对刘邦的错封主要是指封地不当。

依照原来的约定:先入关者为关中王。刘邦早于项羽两个月入关,因此,刘邦理应被封为关中王。

但项羽极端的自恋心态和对利害的考虑,都使他不可能封刘邦为关中王。

鸿门宴前、鸿门宴中,是杀刘好,还是放刘好?对于项羽集团来说,当然是杀刘比放刘好。既然未杀,对刘邦的防范应当是项羽分封诸侯时第一位要考虑的问题。

虽然项羽在分封诸侯时仍然未意识到刘邦是他最大的政治对手,但是,项羽对刘邦阻止自己入关还是心存芥蒂(项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同时他又担心此时不封刘邦,诸侯会指责自己“负约”,更担心由此导致诸侯的反叛(恐诸侯叛之)。仔细考虑下来,巴、蜀之地,路险难行,秦朝都是犯人的集居地;于是诡称巴、蜀也是关中,封刘邦为汉王,辖巴、蜀之地(乃阴谋曰:“巴蜀道险,秦之迁人皆居蜀。”乃曰:“巴蜀亦关中地也。”故立沛公为汉王)。

后来,张良用刘邦赏他的珠宝向项伯大力行贿(汉王赐良金百镒,珠二斗,良具以献项伯),刘邦也向项伯大力行贿,请他说通项羽,把汉中之地也划给自己(汉王亦因令良厚遗项伯,使请汉中地)。项伯双重受贿,自然为刘邦大力斡旋,最后就真的使项羽同意了将汉中之地也划给了刘邦(项王乃许之,遂得汉中地)。

汉中与关中仅隔一秦岭,比起从巴蜀还定三秦显然要容易得多。更何况,刘邦得了三郡之地,与仅仅得到巴、蜀二郡相比,显然要实惠得多。

项羽同意项伯的意见,将汉中之地又加封给刘邦,这是项羽大分封中的一大败笔。

尽管项羽对刘邦的汉王辖境进行了调整,加封汉中对刘邦已经是非常优厚了,但是,刘邦仍要以“负约”为名挞伐项羽,占领整个关中。刘邦曾经历数项羽十大罪状,其中第一条就是“负约”。在中国古代政治生活中,“负约”是一个分量极重的词,项羽封刘邦时,就担心天下诸侯以“负约”为名指责和背叛自己。

即使项羽当年同意刘邦为关中王,刘邦也不会只做个关中王,他必然还要东向与项羽争夺天下。但是,听信项伯之言,加封刘邦汉中郡,为刘邦还定三秦提供方便,仍然是项羽分封中的一大错误。

封人不当丢重城

二是错封三秦王章邯、司马欣和董翳。

先说错封司马欣。

司马欣属于不当封而封,且封非其地。

司马欣是秦将章邯的部下,但是,对项梁曾有过大恩(长史欣者,故为栎阳狱掾,尝有德于项梁)。项梁在秦朝时曾因犯罪被逮捕入栎阳(今西安)监狱,当时栎阳监狱长是司马欣。后来,蕲县(今安徽宿县)监狱的监狱长曹咎给司马欣写了一封信,这场官司才得以了结,项梁因此躲过了一场牢狱之灾。

对于项梁这场官司来说,司马欣是一个关键人物。秦朝法律苛刻,项梁犯法入狱,凶多吉少。即使有曹咎的说情信,但是,司马欣可以做这个人情,也可以不做这个人情。项梁最终得以了结官司,当然是司马欣决断的功劳了。

所以,项梁对曹咎、司马欣一直非常感激。项梁的态度又大大影响了项羽,项羽对曹咎、司马欣也抱有感恩之心(两人尝有德于项梁,是以项王信任之)。

因此,项羽分封十八诸侯王时,司马欣被封为塞王,都栎阳(立司马欣为塞王,王咸阳以东至河,都栎阳)。

司马欣在整个楚汉战争中没有任何出色表现。汉二年刘邦杀回关中,司马欣立即降汉。彭城大战司马欣虽然逃归项羽,但在楚汉战争中寸功未建。汉四年,项羽因军粮被彭越所劫,不得不回师,临行前将镇守成皋的重任交给了曹咎、司马欣,并郑重嘱咐我十五日必诛彭越,定梁地,只要求他们坚守勿战,维持十五天即可。结果,只挨了刘邦的士兵们五六天的臭骂,大司马曹咎就受不了了(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马怒)。司马欣不知道是阻拦了还是没阻拦,反正曹咎出战兵败,曹咎与司马欣同时自杀。曹咎擅自出兵时,司马欣是曹咎的副将,他既不能阻止曹咎违令出战,又不能力挽狂澜,最后只落得兵败自杀的下场(大司马咎、长史翳、塞王欣,皆自刭汜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