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清兵如蟹,曷迟其来(二)

顺治元年十二月,多尔衮发布了圈地令,声称自此令下达之日起,将把京郊四十一个县的无主荒地分给满洲兵将。

政令一下,各旗官兵踊跃策马,四处圈地,也不管耕地有主无主,一律圈占,许许多多自耕农、中小地主家中的耕地都被圈去了。

史惇在《恸余杂记》记:圈田所到之处,原田主一律被逐出,室内所有物品均被新田主所占。原田主的妻妾奴仆长得相貌丑陋的可以带走,长得漂亮养眼的,则被强行留下。

这些自耕农、中小地主在一夜之间就变得一无所有,为了能活命,他们聚集起来,向清廷申诉。

多尔衮正为旗人圈了地而缺少人丁耕种发愁,看了民众的申诉,又出台了投充政策。

所谓投充,多尔衮为美化其说,诡称是朝廷“为贫民衣食开生路”所量身定做的“善政”,即:生活没有出路的贫苦农民可以自由自在地投到满洲各旗下充当奴仆,这样,就可以在新政府的领导下“快乐”生活了。

想想看,原先自己有地种、有田耕,但被清政府这一恶搞,自己以及自己的子孙后代都变成了旗人家的奴仆,不能迁移、不能改业、不能科举、不能搞信仰自由,谁还能“快乐”得起来?

而且,大明帝国原先所盛行的封建租佃制被几千前所盛行的奴隶制取代,这从社会发展史上来说,是一种大倒退。

当然,说完全没有人因为可以投充到满洲人旗下而感到“快乐”那又太绝对了。一些奸猾的汉族地主还是钻了投充后可以免除赋役的大空子,高高兴兴地带着自己的地投到旗人的门下,和旗人相勾结,地实际上还是自己的,但再也不用向政府交税了,而且还能以旗人的名号横行乡里。

正是因为这一现象的出现,多尔衮不得不在“投充”令下达后的第三个月发布了“反投充令”,宣布停止投充。

“反投充令”是颁下了,但投充恶政的施行时间实际上还在延伸,直延至清中期乾隆年间。

比投充持续时间更长,对汉族百姓摧残和迫害更深的即是“缉捕逃人法”。

所谓逃人,是指不愿意在满洲旗人庄园逃出来的奴隶。

这些奴隶,原本是明朝的普通百姓。清军入关以前,就曾在辽东、畿辅、山东先后俘掠一百万以上明朝百姓,分赏到旗下充当奴仆。清军入关以后,在征战和圈地和投充运动中,奴隶人数激增,更有千百万以上。

奴隶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过着暗无天日的牛马生活,子孙后代的命运也被钉死在奴役的枷锁上,为了破除这副枷锁,他们稍有机会,都会千方百计地奔跑逃亡。

奴隶就是满清权贵的私有财产,怎么能容忍你出逃?而且,一旦出逃数量过多,庄园田地上的农活也没法干了,满清大老爷们又怎么过日子?

所以,多尔衮严厉地推出了“缉捕逃人法”,称“捉拿逃人一款,乃清朝第一急务”。

鉴于逃人出逃后绝大部分是去投靠亲友,多尔衮又别出心裁地制订出“薄惩逃人,重治窝主”的方针,即“逃人三次始绞,而窝主一次即斩,又将邻佑流徙”。对于抓回来的逃人,一次、二次只处以鞭笞、发回原主,三次便处以绞刑;而对于收留逃人的窝主则处斩,左邻右舍也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接受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缉捕逃人给汉族百姓造成了深重灾难。史料记载:国初最重视追捕逃人。一个逃人被抓获,往往牵连出一二十家甚至五六十家人。被牵连到的人无不倾家荡产。究其原因,是有的逃人在逃亡路上,所经过之处,不过有好心人的家里吃一餐,或留一宿,便使该好心人遭受到牵连。

前述占房、圈地、投充、逃人四项虽然恶毒缺德,但真正对全中国汉族人的精神造成巨大伤害的,却是剃发易服令。

中国古代北方的游牧民族都有剃发结辫的习俗,比如五胡十六国时期,人们就称剃发结辫的鲜卑拓人为“索头奴”。蒙古人和契丹人也是剃发结辫的,剃光头顶,两边留辫子。辽金时代的女真人的发型和结辫位置恰好与蒙古、契丹人相反。《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载:女真妇人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后。

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金太宗曾强令占领区的汉人剃发,称:不许再穿汉服,剃发不合格的,死!

作为女真人的后裔,满族人继承了女真族旧俗,男子的发饰与女真族完全一样,将头发半剃半留,剃去周围头发,只留颅后发,编成一条大辫子,垂于脑后。以彩色丝线系结,再饰以金银珠玉等。

满族人经历了几百年,发型一直没变。满族男子一般是将头顶中间一撮如钱大之头发留长,结成辫子,其余四周发皆剃光,所以称为“金钱鼠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