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乱世又来

刘邦的故事

这两个猛人就是刘邦和项梁。

他们起来的时间是二世元年的九月。

刘邦是沛人,他搞事的地点也是他的家乡。

根据司马迁的说法,这哥们儿的来历绝对是不平凡的。他的老妈和老爸都是勤劳质朴的农民。他老爸叫刘太公,他的老妈叫刘媪。其实这根本不是他们的真名。因为“太公”、“媪”这两个词,就相当于现在的老大爷、老大妈一样。当时没有身份的人是没有名字的。从这方面来看,可以肯定刘邦前面十八代祖宗,基本都是草根一族。而他以前的名字,据说叫刘季。如果现在谁叫刘季,看上去你会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文化。可当时就一点儿没有文化了。这只是他在兄弟中的排行而已。古代兄弟的排行一般是:伯、仲、叔、季。老大叫伯,老二叫仲,老三叫叔,最小一个的叫季。

刘邦是他老爸最小的儿子,是典型的农民后代。

但后来司马迁又说他只是刘媪的儿子,而不是刘太公的儿子。

因为有一天,他的老妈在河边的地里劳作,后来累了困了就在那里休息,一休息就睡着,一睡着就做梦。梦里她跑到了天上,跟神仙们混在一起。这时,天下起大雨了。一时之间,雷电交加。刘太公记得老婆还在外面没有回家,急忙带着雨具过去。

才到一旁,刘太公就发呆了。

他看到了他的老婆。他的老婆还在那里睡着,而他老婆身上居然盘着一条龙。如果我们现在谁看到这个现象,肯定会发疯。但刘太公就是刘太公,他没有发疯,只是在那里看着。

刘媪后来肚子就大了。再后来就生了刘邦。

这样的经历算牛了吧?现在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不靠谱。但当时的人就相信,司马迁也相信,还一笔一画地记录了下来。不过,我认为,这段故事肯定是刘邦自己后来编的。因为自己的出身太过草根——那时做什么事都讲出身,自己这个出身也太拿不上台面。于是干脆把自己的出身编一编,制造了一顶绿帽子给老爸戴——反正这顶帽子不是隔壁家叔叔的,而是那条突然发情的来历不明的龙的。

按道理而言,他也会是和他的哥哥们一样,先是个放牛娃,然后就慢慢地成长为新一代的农民,继续保持着勤劳质朴、受人欺负的农民本色。

但他还在很小的时候,就从没有按这个传统轨迹走下去。

这哥们儿长得有点不帅:隆准、龙颜,左股有七十二个黑痣。你一看“隆准、龙颜”这四个字,会觉得很帅。其实只是一半帅一半不帅。隆准就是鼻梁很高,跟白人有得一比,但那个龙颜就不怎么好了——字面当然很不错,可你知道龙颜最像什么?告诉你其实就是马脸。长着个马脸的,基本就不好意思跟那个“帅”字挂钩了。

但不能跟帅字挂钩,却能跟龙字配套,这就是资本,而且是大大的资本。龙是皇帝啊。

皇帝再不帅,也是可以秒杀天下所有的帅哥的。

然后,他的左边屁股上还密密麻麻地长了一大堆黑痣。他要是到公共澡堂里一脱裤子,估计会把人家吓跑。但他却说,这一大堆的黑痣不多不少,整整七十二颗。大家就很惊奇了。七十二这个数,在中国数理文化上,太有内涵了,你不服不行。身上有痣一点儿不稀奇,但一口气在一个地方上生了七十二颗,就不得不稀奇了。

出身、面貌、屁股上的黑痣,这几大元素,成了日后刘邦成功的最有力的依据。这些元素体现了上天的意志,其功劳比后来兴汉三杰还要隆重——老子是上天注定的皇帝,没有你们,会有其他三杰来帮着打天下的。总之三杰会有很多,刘邦只有一个。

这哥们儿小时候不怎么务正业,整天在街头当小混混。小混混一般都很讲哥们儿义气,在手里有钱的时候,出手都很大方。

后来,他居然混成了泗水亭的亭长,成了最基层的领导干部。但这哥们儿仍然不改小混混的派头,爱喝酒,更爱美女。他经常跑到王媪和武负那里喝酒。并不是这两个姐们儿做的酒特别好喝,而是因为这两个人长得不错,而且还很大方地让他赊酒。那时,他只当个亭长,工资就那几个钱,不够喝几斤酒,所以他就经常打白条,签完字再顺便泡老板娘一把,然后拍屁股爽歪歪走人。这哥们儿酒肉朋友多,又是出名的混混,很有号召力。因此,他在这两个地方喝酒,其他人便都跟着来消费。因此,这两家的生意倒越来越火红。于是,一到年终,两个老板娘都免了他的债务。

亭长也不是只喝酒不干活的。他那时最经常干的业务就是把辖区内的农民工带到咸阳,参与首都建设。

有一次,秦始皇出来,刘邦正好在咸阳。秦始皇为了摆谱,常常公开出来,让大家看着他威风凛凛地从大街上通过。刘邦同志目睹了嬴政同志的排场,觉得很震撼,当场就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