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军权的收与管(第2/2页)

在政治上集权大一统的同时,宋朝前期在军中是逆历史潮流,退到封建,慢慢再退到类似于部落的制度。现在的军制改革,就是把这一趋势逆转过来,让军事制度与大一统的政治制度相适应。在这一个过程中,会有非常多的老兵老将不适应,最终被淘汰。

从徐平开始的军制改革,借助对党项的胜利,给了赵祯和朝臣信心。后来他们与地方州县制度比较,认识到了军制变革的本质,主动参与进来并推进。这种变革,除了对军事的集权,还有财政、行政、司法、监察等方方面面的条块分割。

确定了以后三衙的职能,赵祯和他选定的几位主要军事辅佐官员都松了一口气。喝了一会酒,兴致勃勃地讨论起天下要设多少外驻衙门,是几州设一处,还是一路设一处,按什么标准来设。宋朝的路不是后来的省,不是行政层级,只具有以监察和财政为主的部分权力。要在州上设一管理机构,不但不会按路来,还会有意地避开跟路级重叠。

商量到最后,徐平道:“应该如此,马军司和步军司的衙门,可以设得密一些,离着大军驻地近一些。如无特殊之下,两司衙门可以在一州,方便各军事务。殿前司则不可跟他们一样,应该设得稀一些,如以管下州县能在一月或二月之内到达为宜,不让新入伍之人在路上多花时间。而且新兵整训完毕,也不需分到附近大军中,可以编成部伍,到千里之外的军中也无不可。殿前司衙门,不能与马军司和步军司衙门在同一州,他们做的是不同的事。如果同在一州,只怕多有牵扯,反而不利。”

这是总结众人议论的结果,几人纷纷称是,这样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到。

说到这里,徐平突然笑了起来:“其实殿前司不只可以管新兵,也可以管除役之老兵事务。老兵回到乡里,朝廷或有赏赐,或者老兵有欲报朝廷之事,都可由殿前司承担。”

让殿前司把新兵训练和老兵抚恤都管起来,名义上直隶皇帝,同样是军事体系怨归于己,恩归于上的政治原则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