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挖三司墙角(第2/2页)

三司在洛阳城里的场务已经开始工厂化生产,哪里能跟以前匠人的手艺相比。三司执意不许,原因便在这里。孙二郎等人要在巩县制车,不但是用的三司的人才,还用的是三司的技术,甚至还用了三司的零件供应体系。那些场务是徐平最早建立起来的,但发展到今天,三司又下了无数功夫,怎么可能允许别人随便就用,抢他们的生意。

王尧臣当年跟徐平一起建这些场务,对这些知之甚详,听了徐平的话,连连称是。

吕夷简道:“若是如此,老匠人出去帮着私人会社做事,三司必然不许。此不但是三司图利,而且以后无以劝民在这上面用心。一家做得好了,另一家花些钱请人去,原先花费心力的人家,岂不是两手空空?此事需详议,不要只讲官与民争利之弊。”

徐平连连点头,吕夷简才真正说到了点上。这不是朝廷与民争利,此时的三司场务也是社会上的经济实体,不能罔顾他们的利益。三司可以让,以后有民间工商业,技术被别人这样盗走,又该如何处置?必须让双方得利,才能引导技术发展。

这里面牵涉到一个技术转让,一个专利费用,还有供应商体系。这一个案子处理得好了,便就立下了规例。徐平不参与讨论,是想让这些人理出一个符合这个时代的体系,从法律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此时社会上已经有了专利萌芽,只是法律制度还没有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