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理通事顺

意识形态别内外,确定对内对外各自的态度和行事原则。对内首先明确,这个政权是谁的政权?是所有人的政权,还是某一部分人,某一家,某一个人的政权,这是政权合法性的来源。承认天命,天子是代天而牧民,合法性来自于天,就是一个人的政权。不承认天命,则就是公天下还是私天下,私天下又分一人之天下还是一姓之永祀。

“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就是一人之天下,我做皇帝,是因为我能打。所以当有人比你能打的时候,生死认命。统治者可以认命,百姓怎么认命,乱世不可长久。

一姓之永祀,家天下,表现出来就是封建。封建社会,是家天下的时代,是要分封同姓的。同姓封国,是出于家的一员,异姓封国则为客。周对天下分封建国,同姓和客是分得很清楚的,即二王三恪之制。客为宾,待之以宾礼而非臣礼。异姓以功封国,是不再视为自己之臣,而是待之以宾。一字并肩王,在家天下的时代是有可能出现的。

礼制是意识形态外化的一部分,抹掉意识形态,礼制就莫名其妙,让人不明所以。

后人看周的分封,虽然被秦所灭,但依然还是华夏,认为分封有利于延续文明,古人是不会这么看的。秦为周之客,而周亡于秦,站在周的立场上就是被外人亡了。汉朝不许异姓封王,就是鉴于这样的教训。同姓封国,又出现了七国之乱,汉武帝别寻出路,从天命取来了政权合法性。天命带有公天下的一面,只是以天命授给一个人,在这个体系内天下依然是公器,不能市以私恩。天命之下的私天下意识形态,才是终结封建的原因。

大一统的政权,意识形态只能是一人之天下或者公天下,这是中国封建时代至秦而止的内在原因。只有家天下,才会分封,这是意识形态表现出来的政治原则。明朝分封,是从公天下回到了家天下,皇帝之下也是有臣有客。明朝严格说不是大一统的政权,其疆土内有封国,只是把封国弱化抗拒不了统一,是部分封建。

同样面临国破家亡,南明对于拥戴谁当皇帝争得一塌糊涂,南宋随便拉一个姓赵的就可以当皇帝。因为明朝是家天下,官员有家臣的性质,不会像宋朝官员那么随便。

明亡于内忧外患,被清所代。清朝是夹杂着对满族人内部的原始公天下,和继承自明的家天下,又承接了大一统的大杂烩政权。表现出来,就是浓厚的奴隶制遗风。这个政权的合法性是非常脆弱的,对意识形态的讨论,必然非常忌讳。王朝兴替,被扔到了垃圾堆里的天命、五德终始之说,不得不被捡了出来。

之所以会出现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来划分欧洲的白人兴起前的时代,是因为欧洲的罗马亡了。罗马亡了,欧洲的公天下、私天下这样的脉络就断了。入侵的蛮人,是从部落制进入家天下的,工业革命兴起之后,从家天下进入了公天下,几乎没有出现私天下的历史阶段。换句话说,欧洲没有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基础。公天下了,便有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基础。有了这个意识形态基础,就有统一战争的外在需求,有结成欧盟求统一的行动。

把唐宋连起来,看作一个整体,才能看出来,蒙古灭宋,中原文明到那时断了。蒙古灭宋几乎是相当于罗马被蛮族所灭,只是中原文明顽强,又爬了起来而已。

意识形态会外化为政治结构,形成制度举措,并有一系列的政治原则。

儒、墨、道、法,先秦诸子,主要是集中在政治结构的层次,涉及到意识形态的地方不多。把他们的理论分别,当成意识形态的分岐,历史就会成为一团乱麻。

中国传统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划分是公天下、家天下、私天下,治乱循环,是在这个结构之内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及以后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这种划分包容不了中国的历史,套到中国来,就无论如何解释不了秦之后的历史时期。反过来,中国对天下属于谁的意识形态,是可以包容掉把历史划分出的那些时期的。

对历史进程的划分,是欧洲人根据自己的历史来的,并不是必然的历史规律。从他们的这种划分上,会推出共产主义这个大同之世,是因为公、家、私、公、家、私的中国历史,和欧洲的公、家、公对上了,大家在人类的理想之世上殊途同归。

意识形态是对历史和现实的看法,并以此而来的对未来的展望,如果社会基础出现了众大转变,意识形态的内容也会出现重大的转变。

这种泊来的意识形态和中国历史的不和谐,徐平前世可以不当一回事,到了真身临其境了,做宰相了,还当成理所当然把现实向里面套,他多大的心敢接拜相诏书。就像前世他作为一个小公务员,讲传统文化有人就拿着《弟子规》这种连村秀才都不屑一顾的东西出来讲,他可以当一个笑话一笑置之。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而已。自己治国理政了,那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传统文化是先秦诸子,以及后世于其上生发的传、注,再加上各种政论文章,整个一大套的理论系统。通了,才有资格来做这个宰相。不通,皇帝问政一问三不知,前言不搭后语,皇帝不会信,百官也不会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