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阶级法(第2/2页)

最最好笑的,对外连战连败的君主,比如宋太宗和宋真宗,还不断加严阶级法,并向朝中臣僚解释阶级法的好处。只要军中阶级严明,军队就战无不胜。

严酷的军法并没有多少可执行性,和平年代就连待遇优厚的禁军都逃亡不断。如果真按军法执行,并不用打仗,一支军队用个五六年的时间,没有逃亡的也被自己杀光了。于是便不得不选择性地执法,再加上太宗和真宗两朝故意用下级军官和士卒牵制高级的统兵官,这军法便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法律要么简而刑重,要么严而不酷,这样才能有可执行性,才能实现预期的作用。又要严密,法律什么事情都管,又要用重刑,动不动非死即残,那就是秦法的后果了。

在这个世界上,越是在纸面上看起来美好的东西,就越是不现实,强行推下去只能南辕北辙。没办法,我们的世界就是这么不完美,追求完美就只能活在虚幻的世界里。

执行性强的法律必须有包容性,要么约束得少,犯了就是重刑。要么约束得多,什么都要管,那刑罚必然不重。想两者兼得,这法律有跟没有就差不多了,或许还不如没有。

乱世用重刑,哪个乱世的法律是条文清晰、追求公平公正的?

现在徐平面临的问题,要么是大规模地删并军法条文,要么是减轻刑罚,让统兵官不再一言不合就要砍脑袋。但现在,仅仅一个阶级法,两位宦官监军那一关就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