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银行(上)(第2/2页)

当然不能想,徐平就从来没想过让银行经营民间借贷。一是冲击现在已有的富贵权势之家的解库生意,容易引起反弹,再一个经营风险太大,一个不好就把自己陷进漩涡。

历史上王安石变法就是用青苗贷向民间放款,是新法中争议最大的政策之一。把很多人逼到新法的对立面,就少不了青苗法的功劳。民间放贷,收不回欠款的风险极大,再一个是收款的成本过高,利息低了没有利润还可能赔本。

贷款到期之后,老老实实自己到银行还款的人当然会是多数,但总有一部分是能拖就拖的。收这些人的钱,哪怕你一上门他就把钱还了,银还得出跑腿人的车马费呢。更不要说还有要跑无数趟,磨破嘴皮的,利息还不够收钱的人的路费。至于那些赖账不还的,就更加是把本钱搭进去了。这样一些人,自然就把贷款的成本推高了许多。

要降低风险,降低贷款成本,也不是不行,最简单的办法是暴力。

把成本转嫁到国家政权上,由国家暴力机关协助收款,到期不还直接抓到牢里去,这就是王安石变法的老路。暴力机关的暴力使用可是不好控制的,不会老老实实地为银行服务,很可能他们花的成本比银行更高,只是强行转嫁到欠款人身上了,个人总不能跟国家对抗是不是?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便就成了反对变法者的武器。

要么这成本就由民间的暴力机关承担,一样是转嫁到欠款人的身上,暴力讨债从古到今都不是新鲜事。只是这后果,推行改革的徐平一样不敢承担,也承担不起。

公司就相当徐平前世的法人,只向法人放款,其实是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