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两手都要硬(第2/2页)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常平仓的储存不多,也就是能够覆盖州府,下面的县里基本就享受不到好处。再一个朝廷主管的司农寺地位不高,挡不住下面州县的支借挪移,往往实物与账面数字不符。这道诏令出来,便就跟这现状有关,就一步就挡住地方伸来的手。

但徐平的用意不仅是在于这些,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由转运使主管常平仓,不再单纯地买卖粮食,而是可以用这些作为本钱经营,经商也好,开场务也好,都可以。这样一来常平仓便就成了一个有经济功能的单独机构,很多经济措施可以借这个壳子推行。

此事过于重大,朝廷里还没有决断,只是下诏令选择管理常平仓的人员。

此时下边州县的钱粮,一般来说,除了州一级的公使库等少数,基本都是由三司掌控的。一部分要送到京城,还有一部分是留在地方,留在地方的也在三司账上,地方只是代为保管,称为系省钱物。系省钱物州县无权动手,支配权在转运使司。

正是握住了钱袋子,转运使便就掌握了地方的经济命脉,可以在本路各州之间调配钱物。徐平正是借助这一条,明明白白地要插手河南府的政务。

一手用常平仓在路一级做统筹规划,一手用系省钱物侵夺地方之权,这是徐平上任之后首先要做的。只有把地方权力收到自己的手里来,才能够大刀阔府地做事情。

而用来掐住地方脖子的,就是那一条引洛入汴的河道。

(备注:常平仓由转运使经营,历史上是景祐三年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