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大案

“昨夜抓获参赌人员三十二人,赌资各种金银宝物加在一起折合二百一十七贯零一百三十五文足陌,各种赌具若干。招人聚赌的蒋大郎及其手下庄客佣人各色人等三十一人,暂时关押在三皇庙里。——待制,这钱财数目和参与人员可是不少。”

三皇庙的院子里,李参向徐平报告着昨夜的抓捕的结果,面色极不好看。

这要是按凡盗罪论,虽然死刑涉及到的钱数一再往上抬,但到二三十贯怎么也是个死了。二百多贯,不但是聚赌的蒋大郎是死罪,就连参赌的都有几个过了线。

死刑不祥,不管是帝王彰显盛德,还是地方官夸耀政绩,都以多少年没有死刑犯和狱空来标榜。李参以通判主一州民政,做好了就前途无量,不但是有了资历可以担任大州知州,而且也给朝廷重臣李迪留下了好印象,更是重要的无形资产。

这一次如果真地判出几个死刑来,对李参不是好事,还影响知州李迪的名声。但也不能不判,有徐平在这里,这案子根本无法糊弄过去。

徐平静静听完,对李参道:“事情已经是如此,现在最重要的是在审案的时候不要再出意外。你有没有派人去蒋大郎的家里,查封他家的资财?”

“已经派人去了,蒋家兄弟二人本就涉案,自当捉拿。对这赌场,蒋家的人都知情,而且赚来的钱都供他们家花销,本就分割不清。蒋家所有的资产,暂时都列为可疑的赌资,我已经着令本县,不许买卖,收租交税必须要有州里的人去看住。”

徐平点了点头:“这自是应当。不过,按常理,蒋家作为本地最大的田主,不可能家里的一切都是靠赌场赚来的,也不必过分苛刻。”

李参恭声答应下:“下官记住了。”

“还有,蒋家不比寻常人家,满县的土地,大多数都是属于他们家的。你要小心留意,不要因为抓了蒋家的人,引起地方上的动荡。现在这个季节,正是收夏粮种秋粮的时候,一定要晓谕地方,不管蒋家发生了什么,都不要误了农时。”

李参答应,马上就派人带着河阴县的人出去安定人心。

其实徐平最担心的,是蒋家的人犯了事被抓的消息传出去,租种他家土地的人心里有了想法,导致误了秋粮的农时。蒋家的人被抓了,租的他家的地怎么算?每年的租子是不是还不变,到时候交给谁?这些都会引起租户的人心动荡。甚至有的人可能就有了不切实际的想法,种的地是不是就会从此变成自己的?

徐平并不关心蒋大有一家,更加不关心他家的资产受到多少损失,他真正在意的还是地方的稳定。一个土豪犯了事死就死了,最重要的是善后。

问过了李参对河阴县善后事宜的安排,徐平又道:“这案子你是准备怎么审?是把人犯押到孟州,还是从州里调官员到县里来审?”

李参道:“回待制,下官以为,初审还是放在河阴县为好。一是人犯本就已经被抓在这里,要找人证物证,也是这里方便。再一个此案对地方牵涉太大,容不得半点马虎。前两日我已经让州里录事参军带了人来,料理河阴县的一些事务,既然现在又出了这案子,便就让司理参军再带人过来,一起在县里把案子审了。”

“如此也好,你只管去安排,有什么事情尽管跟我说。”

李参应诺,自己去安排人手。

审理案子是地方上的事务,徐平也只是过问一下,并不能干涉太多。

按制度案子的初审一般是由司理参军主持,然后再由其他幕僚官复审,最后由判官判决之后呈给通判和知州同意。所以一般的州府都有三个关押犯人的地方,判官推官属下的军院和录事参军等官员属下的州院,再一个便是司理参军属下的司理院。

鞫谳分司是指审理官员和判案官员分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按正常的程序,编制齐全,应该是司理参军审案,司法参军检法条,判官和推官判案,最后由知州和通判一起定谳。实际上很少有州府编制齐全,属下的幕僚官大多都有兼职,再加上手上可能有其他案子,审案官员和判案官员经常不定,只是程序固定。

这样的司法程序,外人很难从一开始就插手,大多都是到了下一步的时候,对前面的审理不满意或者觉得有疑点,再找其他的官员重审。而死刑这种大案,还要有邻州的通判或者判官来复审。至于前世徐平影视剧里经常见到的官员高坐大堂,审判合一,当庭定谳,在这个年代是不存在的。哪怕就是到了京城中央,甚至皇帝下旨的诏狱,也一样要遵循鞫谳分司原则,不可能由一个官员把审案和判罪的事情一起做了。

实际不管知州还是知县,最重要的工作也不是审理案子,只是在最后把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