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赌博?

追溯至距离大汉朝颇为遥远的古周国晚期,君权衰弱,氏族崛起。当时有实力的氏族便已公然不顾君权的约束,为了扩张自身家族的实力,与其他氏族发生战争。及至周朝覆灭,氏族发展自身扩张成为氏国,从而使得天下陷入了数百年群雄并立的战乱年代。

许多个小姓氏族围绕着少数大姓氏族创建国家,这是氏国最初的构成方式,正因为这样,氏族的长老、家主,手中牢牢攥着国家的命脉。

可以理解为,氏国这个真正‘国’的雏形,其实相当于许多个大姓家族与小姓家族联手,为了共同利益而共同进退的这么一个形态。

基于这一点,不难理解氏国为何起初并没有形成军队,毕竟维持军队需要大量的财力,这与那些氏族们当时所着眼的利益根本相冲突。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没有设置军队,那么若是遭到其他氏国的攻击,或者要去攻打其他氏国,那又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临时招募民兵。

当然了,民兵是后来的说法,当时的说法应该是‘募勇’,通俗地解释就是在本氏国所在城池发布榜文,招募一批在后世看来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无业游民,率领它们替本氏国谋求利益。甚至于早先就连军饷也没有,被招募的‘游勇’们还要自备干粮,要不就只能饿着肚子跟敌人作战。

或许有人又会问,既然如此,还会有人愿意去当这个时期的‘兵’呢?

有的,因为参与战争的报酬十分丰厚。

这句话与先前并不矛盾。被氏族招募的游勇们虽然得不到丝毫的军饷,但是他们却可以凭借自己的身手在战争中大捞一笔:用猎获的敌人的头颅,去找氏族交换酬金。

这就叫做‘狩人猎颅’,是早先军队尚未形成普遍概念时中低层农民堪称趋之若鹜的一种赚钱手段。

在非战争时期,那些‘游勇’们可能有各种各样的身份,猎人、石匠、商人、甚至是无所事事的泼皮等等,但是一旦领导着氏国的氏族发动或被动发生战争,他们便摇身一变成为民兵,在战场上狩猎敌人的头颅:将敌人杀死后砍下头颅,待战后向氏族交换酬金。

因为是高危的职位,因此氏族发放的酬金也十分丰厚,若是实力足够强大,一名士兵在战场上差不多能狩猎五、六颗敌人的头颅,这远比他们辛辛苦苦干一年的本职还要多得多。

这种募勇的战争方式,一直延续到先秦,甚至于到七雄并立的年代,还是有许多国家——因为百年的兼并使得氏国不再是一两个大姓氏族控制整个国家的局面,官僚制度已初步形成,因此不能再称之为氏国——习惯延用这种招募兵勇的方式。

但很遗憾,‘氏族募勇’的方式迅速被初具成形的正规军队所击败,想想也是,一帮根本不具有配合的农民兵,如何打得过进退统一的正规军?再加上兵法、军阵的出现给予了‘氏族募勇’最后也是最猛烈的一击,终于使得‘氏族募勇’被历史淘汰,被无数人力物力供养的正规军所淘汰。至此,‘氏族募勇’所招募的‘民兵’,彻底退出战争舞台,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成为正规军之间的较量,国家军备与正规军实力的较量,统帅者谋略的较量。战争,进一步规范化,多变化。

然而,氏族募勇的战争方式虽然被淘汰,但是敌颅赏制却成为激励己方士卒奋勇杀敌的手段被保留下来,军饷制外加敌颅赏制,成为当时正规军士卒的两大重要金钱来源。当时的战争,要远比后来惨烈地多,当时所谓的战后清扫战场,可不止是掩埋尸体那么简单,那是属于胜利者的刮取财富的时间。所有的战死的敌人将会被砍下头颅,由该士卒交予军队,换取赏金。甚至于有时候因为敌颅赏制的高额汇报,同在一方的两名士卒还会因为一颗值钱(官阶较高)的敌军头颅而大大出手,甚至是发生械斗。

这种野蛮血腥的战争方式,一直到汉朝才有所改变,被汉朝授予国教般地位的儒家崇尚‘仁战’、‘恕人’、‘死者为大’等等,这些思想潜移默化地亦影响到了军队。从那时候起,割首逐渐被视为一件‘不仁’的事,除非是用于羞辱敌军目的,否则,一般的士卒在战死后已不会再遭到割首的血腥对待。而基于此事,敌颅赏制亦被废除,被军功赏制所取代。

逐渐,狩人猎颅作为旧战争体制的映射逐步淡出战争,但是,基于此理的一条战术,却被保留了下来,即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狩猎敌将的战术:在己方战况不乐观或想尽早击溃敌军的情况下,派出一支精英军队去狙击敌军的将领层。多数情况下是用重金诱使的死士,即所谓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