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义和拳进京前的疯狂(第6/8页)

40多年前(1860年左右),围剿太平军的曾国藩在处理长江流域民间秘密结社这样棘手的问题时,总结了一个著名的指导性方案——“只问匪不匪,不问会不会”,后来成为了朝廷处理类似问题的“曾国藩原则”,意思是官府只打击犯罪事实,而不管你有没有参加犯罪组织。老曾的这个原则表面上看来是很令人费解的,因为千百年来,别说犯罪组织,民间结社向来都是历朝历代严厉禁止的,反正在朝廷的眼里,你可以结婚,但不能结社,结婚是你想和一个人过另外一种日子,而结社可能是你想和一群人过另外一种日子——造反。

那么曾国藩是不是容许了犯罪组织存在呢?不是的。老曾此举是没有办法。用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当时的“犯罪组织”可不止有太平天国(拜上帝教),还有哥老会、小刀会、白莲教等不下几十种,湘军的兵力有限,对付太平军都犯难,当然要腾出手来对付对朝廷的主要统治威胁,至于其他的“犯罪组织”,只要它们暂时还没闹事,就留到以后去慢慢收拾。

所以,政治家永远都是现实的,他们知道很多的事情都无法求全,没有最完美的方案,身居高位者一定不要是“理想主义者”,他最好是一个最世俗的人。现代型政治体制其实就是保证(也就是限制)领导者成为一个“俗人”,让他的眼睛始终关注现实中的每一个细微需求,针对性地解决,而不是去追求那些高大全、最后却离实际需求很远的“理想主义”。因为不受限制的理想主义,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动机纯正的巨大的“善”,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恶,只有大家都现实一点,务实一点,“俗”一点,事情才好办。

慈禧的这道上谕正是随着直隶义和拳发展的情况而变化的,请注意一下发布这道上谕的时间是4月下旬(农历三月份),此时正是直隶义和拳组织“遍地红”之时,慈禧的“只问匪不匪”就是从直隶义和拳的现实情况出发,它有两个目的:一是更好地“剿匪”,更加积极、稳妥、有效地“剿匪”,甚至如果我们回忆一下几个月前袁世凯在山东的举措,也是这个手段。而另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是慈禧更加希望通过官府的工作,能够让拳民停止“反教灭洋”,因为慈禧最担心的是刺激到这帮洋人她将来无法收场啊。

这时候,正是因为直隶义和拳越来越不可控,朝廷中有人又想起了张汝梅“改拳为团”的想法,上奏慈禧。慈禧对这个想法是没有太多兴趣的(此时如果她立即批准,正中端王集团下怀),5月1日,慈禧命令裕禄和袁世凯分别在直东调查了解(“著裕禄、袁世凯,各就地方情形,通筹妥议,据实覆奏”)。裕禄和袁世凯均回奏不可行,于是慈禧仍然坚持她的那一招——剿。5月9日,慈禧发布上谕,不仅要求继续在直隶剿匪,还要注意防范北京(“著步军统领衙门严密稽查,设法除禁,毋任聚乱滋事,致启衅端!”)。

到了5月17日,在高洛村流血事件发生之后,慈禧立即敏感地意识到必须确保京城内“不乱”,她谕令步军统领衙门牵头,召集“各有关部门”商讨出一个妥善的办法。5天之后(22日),庆亲王奕劻也上奏朝廷应该全力保护北京城内的使馆和教堂,步军统领衙门随即公布了在北京城内禁拳的十项规定,其中有加派兵力措施(“派勇巡查、责成司坊加强巡视”),有株连保甲措施(“有习拳者邻右同坐”),甚至还有舆论控制措施(“严禁刻字铺刊刻义和拳揭帖”),不可谓不严厉。

同一天,慈禧发布谕令,要求在直隶各地“剿匪”的裕禄注意一下军纪问题,不要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激起更大反弹,反而不利于“剿匪”(“著裕禄严饬带兵各员及地方文武,查明实在滋事拳匪,指名拿办,傥或任意株连,藉端讹索,波及无辜,即当从严惩办”)。

两天后(24日),高洛村拳民开始向北京进军,北京外的局势更加紧张,慈禧再一次谕令各“有关部门”迅速想办法,被点名的包括步军统领衙门、直隶总督府、顺天府、五城,前几个机构大家都比较熟悉,需要简单介绍一下的是“五城”。

“五城”的全称是“五城察院”。当时的京城除了分为内外城,还分为了东、南、西、北、中这“五城”(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五个“区”),由朝廷都察院对这五个“区”分派御史巡城,这些巡城御史的办公室就统称“五城察院”。从级别上看,五城察院虽然是都察院的派出机构,巡城御史也是一种级别比较低的御史,但他们却是直接对皇上负责的,他们可以弹劾任何人,甚至包括指责皇上,相当于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