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大明朝的政治规则(一)(第3/3页)

石千石叫道:“这是在他房中搜出来的,难道还能有假?”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证据怕是做不了数,也不合情理。他当时之所以弄这么东西,想得就是给周楠定个重罪。明朝的偷窃罪的轻重是按照数额大小来定的,偷窃的财物要达到一定数量才能入刑。

周楠又接着念道:“此案的人证有六人,分别是某甲,某乙,某丙……此六人都在知事所做盐丁,是石千石的家丁。按照《大明律》亲亲不能为证,因此,不足采信。”

“什么,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也不能佐证了?”石千石大怒。

周楠:“《大明律》上是这么写的,石大人若是不服,可去问刑部。”

“你……”

周楠又接着在案卷上写着,继续念道:“石千石说他要将侄女三丫嫁与周楠为妻,安东典吏周楠已经成婚多年,如何能再婚,此是不合情理之一。”

石千石:“我侄女可为大妻,你以前的老婆做平妻,难道不可以吗?你做了老子的侄女婿,靠着劳资知事这个牌子,有的是偌大好处,还不巴巴儿的应了。”

周楠点点头:“倒是,确实是一场大机缘。”当下,笔走龙蛇:“石千石欲将侄女许配给周楠为妻,以石家的豪富,必然有一笔不菲的嫁妆。周楠放着到手的诺大财货不要,却要行险偷窃,此不合情理之二。”

写完,他将卷宗交给史知县:“县尊,卑职记录完毕,还请大老爷裁决。”

听到这话,石千石张口结舌,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如何辩驳,憋红着脸气道:“我怎么知道你为什么要偷劳资,你就是失心疯难道不可以吗?”

大堂里的衙役都忍不住想笑,是啊,周师爷现在正得宠,前程看好,除非他是疯子才会去偷你石知事。是是是,周事业是急色,喜欢诸如仇人妻子、丧偶寡妇这种高难度操作。可他看上的女人都是大美人,听人说你石千石的侄女状如弥勒,也叫人下得去口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