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原 二、姜之地望(第2/2页)

又据上文所引,《左传》襄十四年姜戎一段,知九州之一名瓜州,其地邻秦,其人为姜姓,其类则戎。虽则为戎,不失其为四岳之后。四岳之后,有文物之大国齐,又有戎者,可以女真为例。建州女真征服中夏之后,所谓满洲八旗者尽染华风,而在混同江上之女真部落,至今日仍保其渔猎生活,不与文化之数。但借此可知姜本西戎,与周密迩,又为姻戚,惟并不是中国。

姜之原不在诸夏,又可以《吕刑》为证。《吕刑》虽列《周书》,但在先秦文籍今存者众,仅有《墨子》印它。若儒家书中引《吕刑》者,只有汉博士所作之《孝经》与记而已。《吕刑》全篇祖述南方神话,全无一字及宗周之典。其篇首曰:“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史记》云:“甫侯言于王。”郑云:“吕侯受王命,入为三公。”这都是讲不通的话。“吕命王”到底不能解作“王命吕”。如以命为吕王之号,如周昭王之类,便“文从字顺”了,篇中王曰便是吕王曰了。吕称王并见于彝器,吕王作大姬壶,其辞云,“吕王作大姬尊壶,其永宝用享”(见《愙斋集古录》第十四)。可知吕称王本有实物为证。吕在周代竟称王,所谈又是些外国话,则姜之原始不是诸夏,可谓信而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