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个婢女的愤怒,与爱有关(第6/7页)

颜余庆到底犯了什么罪呢?原来琅邪王李冲曾在贵乡县放债,一次他派几个家奴到贵乡收债,这几个家奴出发前曾给任贵乡县尉的颜余庆送去一封信,请他帮忙收债。颜余庆就帮他们收了一些债。李冲起兵造反失败被诛时,颜余庆没有受到任何株连。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武则天曾下过赦令,明文规定凡参加李冲父子谋反不是魁首的可以免死。

过了四五年后,居然有人揭发颜余庆当年收债之事。因为武则天对告密者常给以奖励,才有人掘地三尺也要没事找事。来俊臣定颜余庆为反叛罪,要判他死刑。御史台根据当年武则天的赦令,改判为流放。

武则天将这个案子拿到朝堂之上召集官员讨论,侍御史魏元忠奏道:“颜余庆帮助李冲收债款,并和李冲通信,谋反证据充足,不是从犯,该判死刑,抄他的家。”武则天表示同意。

司刑丞徐有功站出来反对说:“皇上永昌年间下的赦令说:‘参加李贞(李冲之父)叛乱的魁首都斩首伏法,余党还未揭发的可以从轻发落。’颜余庆是永昌之后揭发出来的,应是从犯,不是魁首,不宜判处死刑。如果将其作为魁首惩处,那是将活人变为死人,该赦免的反而加罪,这还不如不颁发赦令的好。窃以为朝廷处置不当。”听了徐有功说的这句话,武则天脸色一变,大怒道:“那么什么人是魁首呢?”

徐有功面不改色,从容答道,“所谓魁,就是首领,当头的人;首,就是主谋的人。”武则天又问道:“颜余庆为什么不能算是魁首呢?”徐有功回答说:“像李贞(李冲之父)这样的人才算魁首,他们早已依法处死。颜余庆今天才论罪,他不是从犯是什么?”

徐有功的一番话说得武则天哑口无言,最后只好免除颜余庆的死罪。

当武则天发怒徐有功和她争论时,在场的官员和左右侍卫数百人,个个缩着脖子,惊恐万状,连大气也不敢出,可徐有功始终镇静自若凛然面对。

最后的结果是武则天收回成命,颜余庆得以免死,徐有功也由此声名大噪。

庞氏的儿子窦希瑊为了拯救母亲,想起了享有盛誉的徐有功,徐有功因此成为窦家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判决书已经下达,庞氏也正被押赴刑场。就在生死攸关之际,徐有功快马传牒暂缓行刑。

为了维护一个和他毫不相干的无辜之人,这位从六品下的芝麻官侍御史,再一次挺身而出挑战武则天的皇权。当徐有功看到窦希瑊为母亲涕泪交加地鸣冤,徐有功感觉到其中必有冤情。他为庞氏鸣冤的奏章很快就送呈武则天御前,并向司法衙门发出通牒,要求延期处置庞氏。

武则天当然不会忘记徐有功这个人,在裴炎之后,敢和她在朝堂之上直接叫板的朝臣没有几个,徐有功算是其中之一。裴炎当年身为帝国的宰相、顾命老臣,有和武则天直接叫板的政治资格。尽管如此,最后还是为此而丧命。与裴炎相比,徐有功位卑言轻,只是区区的从六品下侍御史。就是这样一个低级官员,凭着自己的满腔热血和对正义的坚守,他还是挺身而出与武则天据理力争,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已经疯了,就是走在即将疯狂的路上。

徐有功是既让武则天敬佩,又让她心生忌惮。她忘不了他在和自己争辩时眉宇间飞扬的那一抹神采,也忘不了他说起话来唾沫星子四处飞溅的狂妄之态。

徐有功的存在就是要让执政者们明白一个道理:就算你可以用武力征服天下,也无法征服每一个人的心。武则天闻言大怒,愤怒让她失去了好心情。女皇大笔一挥,给徐有功安了一个罪名——通谋,也就是说他与庞氏是同党,一并判处绞刑。

武则天要征服天下,更要征服人心,她希望所有的人在面对自己的时候,都能表现得不堪一击。而这一次她的对手不是别人,是徐有功。

薛季昶上奏,他说:“徐有功和她们是同党,过去他便经常借着个人的感情和意见,随意释放罪人,这简直是藐视国法,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应按照法律,定徐有功的罪。”

武则天很愤怒,要求尽快将其治罪,并处以绞刑。侍御史下面有令史十七人,其中一个令史就将这消息偷偷告诉了徐有功。徐有功当时正在堂上办公,得到消息后,他不由喟然长叹:“岂吾独死,诸人长不死耶?”帝王将相,终归黄土,没有谁可以做到不死不朽。

人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界,也应该赤条条地轻松上路。徐有功照旧回家吃饭睡觉,一切照旧。很多人不相信徐有功真的能够做到无惧无畏,他们认为徐有功在公开场合强作欢颜,他的真实面目应该是回到家里关门,搂着妻儿放声痛哭。那些半信半疑的人还为此专门跑到他家里偷窥,他们发现徐有功的日常起居与平日并无二致,就连晚上也没有任何失眠的迹象,依旧鼾声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