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顺藤摸瓜(第3/3页)

那女的害怕得全身发抖,哪里还能说得出话来。旁边的一个锦衣卫踢了她一脚:“小娘皮,还不赶紧回答大人的问话!”

这妇人妈呀一声惨叫,被踢得滚在地上,一边呻吟一边结结巴巴说道:“民妇吴毛氏,是……是……是吴祥的……嫂子……”

啊?杨秋池和宋知县等人都惊呆了——叔嫂通奸?还被锦衣卫捉奸在床!

杨秋池上前一步,踢了吴祥一脚,骂道:“你他娘的,连嫂子都上,你还是不是人?”吴祥还没说话,那毛氏已经抢着说道:“我男人……,我男人……已经死了。”

哦?这下杨秋池明白了,原来这吴祥的哥哥死了,吴祥就与嫂子私通,这成何体统!就算他们真心相爱,也是没有结果的。叔嫂成婚,即使在现在社会也是不行的,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可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不能接受的,更别说在明朝,恐怕要被侵猪笼的吧。

其实,兄死之后,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在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是存在的,甚至已经形成传统。西汉初年,汉高祖与匈奴单于以兄弟相称。高祖死后,冒顿单于就曾经按照他们的习俗致书吕后,要求吕后嫁给她。元朝《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就记载有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

但是,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属于亲属相奸,是为纲常伦理不容的。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元朝后期也逐渐禁止了这种行为。元朝覆灭之后,小叔收嫂在明朝法律中被重新禁止,《大明律》规定:“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

宋知县也骂道:“成何体统!简直,简直伤,伤风败俗,伤风败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