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璧归赵二(第2/4页)

秦昭王灰头丧脑击缶毕,蔺相如招来赵国御史,也在国家档案中记上一笔:“某年某月某日,秦王为赵王击缶。”秦昭王闻言,终于“满意”了。本来想嘻笑赵人,却自取其辱,被赵王驾下这么个小角色给奚弄了。双方算是谁也没占谁便宜,但秦昭王丢的面子更大。所谓缶,就是陶器的盆,但是王家用的缶绝对不会简陋,上边有黑色漆画,画着日月星辰鸟兽,也有铜作的,上有金银错丝。

蔺相如临危不惧,藐视强敌,一逞战国士人之刚雄。不过,当他的激增的肾上腺激素刚刚开始稀释的时候,秦王两边的群臣又突然高声叫嚣:“喝酒!喝酒!请以赵国十五城献给秦国,给秦王祝酒!”

蔺相如肾上腺立刻百倍释放,气壮山河地高呼:“请以秦咸阳为赵王祝酒!”把秦人吓了一跳。把秦国的都城都给搬过来了,这可是对秦国够大不敬的。但是为了捍卫国家利益尊严,蔺相如也无所忌惮了。秦昭王赶紧示意两边不要再乱喊了,今天有姓蔺的这家伙在,我们闷头喝酒就是了,不然待会他还不得喊挖我们的祖坟。

世人都夸讲蔺相如有智,把他视为一个文臣,其实蔺相如之勇,更出于其智之上。当此之时,秦国急于趁齐人国事糜烂,南下趋兵去楚国喝饮料,不便于“绝秦赵之欢”,所以酒宴上胡闹了一场,却也最终相安无事。会议在平和的气氛中结束。为此,秦赵双方把渑池会议地址改为“俱利城”,但秦却是这次会议实际的受益者。这次会后,秦赵媾和,导致了秦可以放手对楚进攻。

赵惠文王、蔺相如先生二三事:

据《庄子》一书记载,赵惠文王不但爱弹琴,还喜欢剑术,许多大侠和疑似大侠都跑来投奔他,宫内面剑客塞了三千名之多,都会举着剑抡上一气。这帮大侠昼夜在他面前较量剑法,伴着他的弹琴,把赵人打架、唱歌的绝技发扬极至。剑士们的打扮都是蓬头乱发,帽子低垂,鬓须张扬,穿着短后的上衣,怒目圆瞋,出口就骂,跟一班樵夫差不多,总之家底多是穷的。每年因为论剑打死打伤的就有百多号人。

庄子先生逞能,也跑来加盟。他入殿不趋,见王不拜,自我介绍说:“臣之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十步之内就可砍倒一人,横行千里从无阻挡)”

赵惠文王大悦:“那我试试你的武功吧。”于是命令门下剑客抓紧较量七天,死伤了六十多人,从中挑出五六个出类拔萃的,要跟脸色吓得煞白的庄子较量一番。

“请先生选一把剑吧,长的还是短的?”赵惠文王说。

庄子说:“我长剑、短剑都可以。”这倒是真的,反正都不会用。“不过我最趁手的剑是三种,大王想知道吗?”

“哪三种。”

“第一种,天子之剑,以燕北长城为剑端,齐国泰山为剑刃,三晋为剑脊,包裹四夷,恒山为带。上可决浮云,下可断地维。此剑一用,匡正诸侯,降服天下,这正是天子之剑。”

赵惠文王听了,茫然不解:“那诸侯之剑又怎么样?”

“诸侯之剑,以勇士为锋,廉士为刃,贤良为脊,豪杰为夹(剑把)。此剑一用,雷霆震撼,四境之内,无不宾服,这正是诸侯之剑。另外还有庶人之剑,就是蓬头乱发,帽子低垂,个个疑似大侠。挥动起来,上斩颈项,下刺肝肺,跟野鸡掐架一样,打死了也对国家丝毫没用。如今,大王贵为君主,却好用庶人之剑,窃为大王薄之(不值钱啊)。”

赵惠文王听罢,恍然大悟,安心治理国家。他那些剑客,一看没人来看表演了,又气又恼,都自己抹脖子了。

这个故事来自《庄子》里的《论剑》一篇,实际是假的。庄子生活在公元前330年前后的魏惠王时期,曾经观看魏惠王的御用大厨师“庖丁解牛”,却不曾跟谁论过剑。这篇《论剑》是后人的伪作,写的也不怎么样,立意俗套。电影《英雄》里边的“十步一杀” 大约就是从庄子的“臣之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演化过来的。秦王的“心中有剑”是从庄子的“天子、诸侯之剑”解构分化来的。总之都没有什么大含义,就是教中国人不要习武弄险,文绉绉乖比较好一点。

大约剑可以象征君子的豪情,玉则表述君子的德行。赵惠文王还搞到了一件稀世美玉——和氏壁。和氏璧是楚文王时期的“强迫症患者”、没脚先生卞和先生在深山里发现的,最后拄着双拐进献来的。晶莹绝伦、动人心魄,以“价值连城”闻世。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玉其罪。玉是君子戴的,小匹夫哪配。硬要怀玉的话,必有大殃。赵惠文王从血统上来说,当然是君子了(君子在先秦专指贵族血统、高干子弟),可是一样遭了殃。秦昭王不知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嚷嚷着要拿十五个城邑换取这块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