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之好三(第3/3页)
韩原大战中的“野人”特别值得一提。野人,不是印第安人,而是郊野耕作的宗族农户,因为在野劳动,所以叫野人。相对应的,城里劳动的人则叫“国人”,国就是城的意思,国人即是城市平民。国人平时各司其业,在城里作买作卖、作生产、作饮食娱乐服务,每当国家出现危急时刻,国人就应征入伍、持械打仗,保家卫国、临阵冲杀,这是他们的荣誉。所以,国人肯不肯卖力气,肯不肯效忠城里的君长,变得至关重要。君长因此不得不尊重一下国人的意志,国人也就颇有了干预政事的权力,这在前文的几次国人闹事中已经体现了。
一般来讲,国人当兵只当步兵,战车兵留给国人中的佼佼者——士人,以及家境殷实的大家族子弟们去当。这是因为战车兵的行头昂贵(类似西方骄傲的骑士,甲胄精良),一般人afford不起。盖而言之,在春秋时代,当兵的资格被垄断在城里人的手里,至于城外的野人(农夫),是不配当兵的。
但韩原大战中,那帮野人(农夫)怎么也参军来了呢?当初,秦穆公有一天到郊外考查工作,他的马受了什么东西的惊,脱缰逃逸,被这帮野人抓住了。野人们觉得马没什么用,又不能耕地,干脆杀掉吃了。穆公叹息地说:“吃了骏马的肉而不喝好酒,会伤身体的。”于是遍赐他们好酒。这三百名乡愚不但没判处死刑,反倒喝了过年才能享用的好酒,各个感激涕零。因此他们扛着棒子,作为志愿军参战,并且在韩原大战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显示了农民步兵对于城市步兵、战车兵的作战优势。到了战国时代,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伤亡率一再增加,来自农村的野人以步兵身份越来越多地补充到战争机器中了,打仗不再仅仅是城市人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