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天子 六

周武王的伐灭商王朝,并不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翻政府。它更像努尔哈赤之入主中原,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当然,这个国与国,是带有宗主国与附属国的色彩,而不是完全对等。所以,灭商在时人看来,是文明落后的周人灭了正统的商人,就像大清兵灭了明朝,明朝人感情上很过不去,商朝人也是一样。“反周复商”势力在暗自酝酿,很多人估计在寻找纣王的遗子。

周人也一样不安,担心一觉醒来,商族残余势力与虎视眈眈的东夷人闹出翻天覆地的意外变化,每日如履薄冰,甚至想着返回陕西镐京去。于是,姜子牙提出了“爱屋及乌”的成语,要求:“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把他送到纽约——对不起是如果你爱一个人的屋子,也就连带爱他的乌鸦。恨一个人的政权,就要杀光他的臣民。”姜子牙想实行种族灭绝政策,首先拿纣王的儿子武庚开刀。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旦”是个冷静睿智的人,对老姜的叫嚣嗤之以鼻:“我认为,想平静风雨飘摇的现状,必须尽早加快理论工作建设。”

“什么意思?”

“诸位想过没有,煊赫四方的强大商王朝,骤然间被我们‘小邦周’所颠覆,不只是商人惊恐,连我们自己也奇怪。那个被商王所礼敬膜拜的上帝哪去了呢?怎么关键时刻掉链了呢?商人呼唤着上帝来帮忙,可是他老先生就像一个喝多了的看门人,怎么摇门铃也弄不醒他。怎么回事呢?疑问之余,我们只能这样告诉商人:上帝的庇护也不是无条件的,God only bless those who are deserved。你们不是口口声声称上帝吗?上帝已经遗弃你们了。我们颠覆了他的国家还不算,我们更要推倒他的精神支柱。”

周人于是创造性地首次明确了“天”的概念,用以对抗商人的“上帝”!天有自己的心思,就是天命,能治理好国家的人(比如周武王),自然就有了天命。在周人看来,天命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只照顾那些“敬德”“保民”的尘世之王。商纣王之失去天命惠顾而亡国,就是因为纣王没能“敬德、保民”,而我们名正言顺接过大统,就是因为具有“敬德、保民”气质。天命的概念从此兼并了商人的上帝,就像广义相对论包容了狭义相对论。从此,中国人开始提天,而不再奉承上帝。一并出现的还有“天子”的概念,周王也从此获得了“天子”的专称。

这种以“天命”为中心,“敬德、保民”为两个基本点的难能可贵的理论体系,确实比商人单纯依赖上帝与祖先之灵撑腰的“鬼治主义”迈进了一大步。它引进了“德先生”和“民先生”这两个崭新的充满生命力的概念。“德”的含义不仅仅限于讲道德,它的甲骨文字型,就是睁着眼睛往前走的样子,差不多什么都包括了,跟后代那捉摸不定的“道”差不多,代表一切正确的东西。

周公旦把“天命”、“敬德、保民”这一套新思路向周武王汇报以后,武王登时感到豁然开朗,底气十足。不再为自己以武力抢来天下而惶惑了,原来我们是承继“天命”的啊!立刻祭拜祖先,告慰季牧师、周文王的在天之灵,以及远祖后稷的魂魄,然后登上大周天子的宝位。

在大典上,陕西的那种“威风腰鼓队”大约也做了献技表演。此艺据说有四千年历史,骤雨飞溅样的鼓点,乱蛙蹦跳般的脚步,非常热闹,很像求雨的仪式。

既然商人失去天命,就要拿出证据。下面就是我要说的了,往纣王脸上涂鸦的运动开始了。周武王在《尚书》中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以解释自己伐纣的合理性:

第一是酗酒;

第二是不用贵戚旧臣;

第三是登用小人;

第四是听信妇言;

第五是信有命在天;

第六是不留心祭祀。

这些罪条其实都不严重,完全没有后代人所形容纣王时的荒淫残暴那样,有的甚至用现代价值观判断,富于进步意义。比如第二第三条的“不用贵戚旧臣、登用小人”就很有代表性。这里的“小人”注意不是后代意义上的“君子、小人”(道德概念),而是相对于贵族(贵戚旧臣)的出身低微的人,说白了就是“非高干子弟”。纣王不录用王族中的亲贵和从前商王的旧臣之子,而是提拔录用出身卑微之人,这是打破血统论,用今人眼光看来属于进步的用人观:是“唯才是举”,打破了“用人唯亲”。但在周武王看来是不能接受的过失,可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任用出身低微的人而停掉亲戚不用,会遭到亲贵集团的蜂拥攻击,甚至他的敌人都不原谅他。

从前商王武丁任用出身低微的“傅说”,也是一种“登用小人”。武丁迫于同样的习俗压力,被迫采取托梦的曲折形式,来提出录用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