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免(第4/4页)

至于华北傅作义的部队,则是以山西学兵团和他培训出来的山西北方军校毕业生为中坚,以其创办的天津政治训练所、军官教育班、三十五军干部训练所学生队,和以后绥远干部训练所毕业的各期学生作基础,辅以长期随同作战的行伍干部,再吸收外来干部以扩大其军事力量。[35]

由子弟兵组成的部队,由于成员之间非亲即故,家世都很清楚,因此易于沟通和管理,士兵逃亡的现象较少发生,而且凝聚力强,[36]战力也因此而较高,清代的湘军、淮军和民国时期的西北军、两广军,都是最好的例子。但是用人重血缘、地缘关系的部队,其干部素质每愈低,[37]且常会产生人亡政息的现象。至于中央军的用人,则各集团不同,需视其领袖的喜好而定,如何应钦好用日本士官学校及陆大出身者,陈诚好用保定及陆大出身者(中、下级军官则绝大多数出身黄埔),[38]胡宗南则好用“黄、陆、浙、一”,即黄埔、陆大出身及浙江籍,第一师的旧部。在胡的部队中,排、连长大多为中央军校第七分校(胡任教育长)的毕业生;营、团长大多为中央军校或各特种兵专业学校毕业生;军、师长大多为黄埔出身;集团军总司令全系黄埔一期生(军长也以黄埔一至三期出身者为主),且大半曾进过陆大的将官班或特别班。师参谋主任以上各级幕僚长和参谋人员,大多为陆大正则班或参谋班毕业;在各军、师司令部中,则有不少处长和科长是浙江人和第一师、第一军的老部下。[39]不过一般说来,中央部队较地方部队更为不重视血缘、地缘关系,因此人才的来源较广,如陈诚甚至声称决不任用私人,唯才是尚。在他的部队中,任何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均可介绍人来工作。即使是职位低的干部介绍职位高的进来也无妨。结果十八军由于干部的来源宽广,选择的余地大,因此质量也较高。[40]有些中央军的部队,虽然用了许多亲戚、同乡,但是均任以虚职(如师附、高参、附员等)或参谋职,对战力的影响不大。[41]

在传统中国,保举原为科举以外的特殊任用法,但是到了民国时期,却成为军政界主要的用人方式,结果不免产生引用私人的流弊,[42]于是人事行政部门又倡议恢复科举时代的保举连坐法,以杜浮滥。例如政治部自1944年成立人事处后,确定中、下级干部的储备办法和甄选标准,其来源分为四途:(1)由本部自行甄选。(2)由各中间机关及本部直属各级单位,于每年三、九两月,就所属人员中甄选。(3)由各方介绍。(4)本部所属各级人员得按级申请。同时在储备办法中规定,凡各级干部在任期内如发生重大的违法事件,及有不负责任、不努力工作的情事发生,保荐人及介绍人得负连带责任。[43]此种保举连坐法是否曾认真执行,由于资料的限制,不得而知。

各机关或部队的成员,常会由于出身或来历的不同而形成派系,彼此处于竞争的状态。在升迁看主官、职位无保障的环境下,派系的存在,或许可以刺激非“主流派”成员的工作意愿,[44]但是外界和“主流派”无关系的人才,即每遭排斥,不得其门而入,这种情形在高层人事中尤为明显。

抗战时期的军人,一如公务员,缺乏有效的保障制度。部队或机关每更动一个主官,往往造成人事上很大的变动,致使全体属员均感不安,精神因以涣散,工作效率也随之减低。[45]部队的改编,是造成人事大幅异动的另一项重要原因。一些被削职低调,甚至无职赋闲的人,每多自动离职,另寻高就。[46]抗战胜利后,军队缩编复员,至1946年底止,共计复员军官佐约240 000人(其中编余军官约160 000余人,失业军官约70 000余人),分由各军官总队、大队收训。复员军官佐的安置办法,概分为留用、转业和退役三种,优秀者留用,老弱者退役,其余转业。原定留用20 000人,转业150 000人,退役15 000人,但是由于时局影响,转业困难,结果实际安置人数,留用者由20 000人增至约70 000人,转业者由150 000人减至50 000余人,退役者由15 000人增至100 000余人。[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