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英布:江湖最后一个大佬(第5/9页)

那么,怎么办?似乎唯有一招可用:借刀杀人!

杀人程序如下:首先,吴臣派人向英布保证,说愿意和姐夫逃亡南越,英布上当;其次,半路埋伏杀手。当英布经过番阳(今江西省波阳县)兹乡某个民家借宿时,趁机击杀;最后,吴臣向外宣布,英布不幸遇难,被番阳人偷杀,与我无关。

英布被干掉的消息传到了刘邦耳里,刘邦立即宣布:长沙王世世代代归吴家,永不剥王。果然,吴臣继续回来当他的长沙王。这个王位,传了五世,一直到吴家绝后才罢休。

思想有多远,你未必就能走多远。英布的一生,这正应了电影《无间道》里的一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四 大风歌

英布落跑后,刘邦班师回朝,旅途经过故乡沛县。他决定留在沛宫摆宴,光宗耀祖。

自古以来,富贵还乡是每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情怀。项羽说,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项羽如此,韩信如此,刘邦又何尝不是如此。一直以来,刘邦没有回乡显摆,主要还是因为工作忙,真的忙。近乡情更怯,此时没有人知道,刘邦是拖着一个怎样的身体回到故乡。

沛县,是他混了四十多年的地盘。四十年岁月蹉跎啊,整天戴着一顶引领时尚的竹笠到处招摇过街。在这里,他曾经是闻名乡里的光棍,曾经是最大的流氓加无赖。如果秦始皇不嗑药患疾而死,如果没有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他还将继续在这块沼泽之地晃过无聊的余生。但是,一切都被上天打破了。仅仅十几年,他就以天下最辉煌的成就超越了项羽荣归故里。这时,他已鬓发斑白,迟暮年华。

一个人,他一旦成为这世上的富贵者,有三种人尤变得更加可贵。一种是儿时伙伴,一种是邻居大婶大妈,一种是儿时的老师。因为,唯有这三种人能替他保存着曾经天真纯美的岁月和记忆。

此时,当年看着刘邦成长的老师及大婶大妈们几乎全都作古,睁眼活在世上的唯有儿时玩伴。刘邦和这些乡村伙伴们坐在一起,无不唏嘘感慨。时光就像冲天火箭,大家仿佛昨天还蹚在沛县的沼泽里抓鸟捕虫,或是上树摘桃下水摸鱼,一眨眼就被带到了另外一个衰老的世界。

几乎每个西方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年轻的时候多努力奋斗,渴望年老之时可以坐在某个海边静静地看斜阳落去。纵观刘邦的一生,他似乎全倒着走了。前大半生无所事事,后半生奔波不止。这不是命运的耍弄,这是上天以人书写传奇历史的必然。哎,岁月易老,江山依旧在。举起杯来吧,让我们饮了这杯酒,尽了这份谊,不管人间天堂,仍然是永远的伙伴。

刘邦喝得高兴起劲时,不由击筑而歌。筑,是古之失传的一种弹奏乐器。艺术演绎的最高境界,不是你去支配艺术情感,而是像神鬼上身一样,你完全被情感艺术控制。这种艺术境况,尼采称之为酒神精神。此时,已经陷入酒神状态的刘邦领唱道: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一支由一百二十个儿童组成,并且被刘邦亲自训练过的乐队齐声与刘邦相和。歌声慷慨激昂,犹如草原上牧民高亢的歌声,穿越苍茫大地,直撞宇宙刚强如铁的胸膛。酒精和音乐真是个好东西啊,它不但能发泄积郁,还能喷薄情志。刘邦醉意朦胧,不由翩然起舞,一股从未有过的感伤之情油然而生,眼泪缓缓地溢出眼眶,淌在了脸上。

这泪水,是游子辛酸尝尽的悲乡之水。孔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凡是背井离乡之人,他要么是受到本乡水土困扰被逼远离,要么就是受到远方理想的召唤和诱惑。但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你赐予一些,又不得不从你身上取走一些。在这一刻,荣华富贵皆是身外之物。当黄袍脱下,当本真被还原,当衣裳被掀开,原来你背上深深地烙上了故乡之印,你的内心深深地被故乡的情丝纠缠着。

哦,故乡。最初,你不过是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鸟巢。然而,当我走得越来越远,当我漂得越来越久,这鸟巢就不知不觉地成为精神的栖息地。最终,无论我做成多大的产业,无论变成一个多么伟岸的男人,我,仍然是这个鸟巢里飞出的一只小鸟。

鸟儿恋旧巢,胡马朝北望。这是动物界一种本能的冲动。在这一刻,刘邦却淋漓尽致地把它演绎成人类文化本能的冲动。

于是,刘邦无不感慨万千地对沛县父老乡亲们说道:远游的人总是思念着故乡,我虽然建都关中,但是将来我死后,我的魂魄还会喜欢和留恋故乡。为表达我对沛县的一份思情,我决定把沛县作为我的汤沐邑,免除沛县百姓的赋税徭役,世世代代不必纳税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