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元剧第一主调(第2/2页)

这老子诈死赖我,我也不怕,只当房檐上揭片瓦相似,随你那里告来!

这口气,我们在杂剧《陈州粜米》中另一个有权势的无赖口里也听到过。这出不知作者其名的杂剧塑造了一个叫做刘衙内的形象,他的自白也是这样:

花花太岁为第一,浪子丧门世无对;闻着名儿脑也疼,则我是有权有势刘衙内。

小官刘衙内是也。我是那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打死人不要偿命,如同房檐上揭一个瓦。

他向朝廷推荐自己的儿子——小衙内刘得中到遭遇灾荒的陈州去放粮。那么,刘得中又是何等样人呢?我们再听:

俺是刘衙内的孩儿,叫做刘得中;这个是我妹夫杨金吾。俺两个全仗俺父亲的虎威,拿粗挟细,揣歪捏怪,帮闲钻懒,放刁撒泼,那一个不知我的名儿!见了人家的好玩器,好古董,不论金银宝贝,但是值钱的,我和俺父亲的性儿一般,就白拿白要,白抢白夺。若不与我呵,就踢就打就挦毛,一交别番倒,剁上几脚。拣着好东西揣着就跑,随他在那衙门内兴词告状,我若怕他,我就是癞蛤蟆养的。

元杂剧中的无赖形象还可以举出许多。这不是艺术家的因袭,而是社会现实的反映。北方蒙古、色目贵族起事南侵,本带有落后族群骤然暴发的贪婪特点,他们像分赃一样宰割着中原的一切,不仅他们不受任何法规的约束,而且他们的子弟、家族、亲戚也同样享有这种特权。这种群落繁殖很快,很快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特权阶层,简直如初夏的霉菌,秋田的群蝗。汉族的市井游民之间,也出现了不少趋附者、追随者和效尤者,情况就更加严重。元代的官方文书中,也已出现了“泼皮”字样,(例如,《元典章》三十九《刑部》卷之一《迁徙·豪霸凶徒迁徙》条载:“本部照得大德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中书省据江西、福建道本使宣抚呈巡行江西。据诸人言告,一等权富豪霸人家,内有曾充官吏者,亦有曾充军役杂职者,亦有泼皮凶顽,皆非良善,以强凌弱,以众害寡,妄兴横事,罗摭平民,骗其家资,夺占妻女,甚则伤害性命,不可胜言。交结官府,视同一家。小民既受其欺,有司亦为所侮,非理害民,纵其奸恶。”)元代的高级官僚中已有人向忽必烈提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忽必烈也确实与一些大臣研究过对这些人的处置。但这位最高统治者又深知此辈群起,与政权本身有关,当然不愿采取强硬一点的措施,致使无赖、泼皮们的横行,变本加厉,成为元代社会的一个重大灾难。

这些无赖、泼皮有着大大小小的政治背景,“交结官府,视同一家”,有不少本人还做了官;而许多地方官在这种气氛中也渐渐染上了无赖气、泼皮相。这样,无赖和泼皮就与政治权力紧相融合、互为表里,使得这一重大社会灾难更加令人心悸。杂剧艺术家把这些人提炼成普遍性的形象构件,可以想象,在当年极易引起社会共鸣。

这种共鸣,其实是一种刺痛。汉族士庶已经拥有过唐宋文明,也已习惯于渐趋条理化、周密化的社会秩序,当一批不受任何约束的声色之徒、无赖泼皮、社会渣滓突然居高临下地操持一切的时候,文化的自尊遭到凌辱,道义的堤防全面溃决。剧场里的这种刺痛式共鸣,立即变成了整体性郁愤。

那么,杂剧艺术家是如何来排解整体性郁愤的呢?

揭露当然是一个办法,但中国文化“情感满足型”的审美要求,一般不会让一些篇幅较长的作品仅仅停留在揭露。对传统的中国艺术家来说,如果自身的主体精神得不到呈示,郁愤将会更加郁愤。

元杂剧艺术家们以一系列的“法治之梦”和“缅怀之梦”,来回答周边的黑暗,排解心中的郁愤。

“法治之梦”也就是惩处之梦、秩序之梦、使社会回归常情理之梦,一大批“公案戏”就是这种梦的产物;“缅怀之梦”也就是骄傲之梦、呼唤之梦、复仇之梦,一大批豪壮的历史剧就是这种梦的产物。对于这两方面的剧作,后文将择要介绍。

除此之外,有的剧作家如马致远选择了“隐遁之梦”,以神仙道化来鄙弃现实世界。

这些梦也是文化之梦,因此元杂剧也就快速地提升了文化等级。一群无赖、泼皮导引出了一个高雅的精神世界,又随之导引出了一个优秀的剧种,这正是文化对于历史的幽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