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殖民地(第2/2页)

可以说林邑国就跟秦末赵陀建立的南越国性质一样。

“陛下,当年汉收复南越,才有了今日福建、两广之地为中原所有,若当年汉不收复南越,今日岭南岂不是又还有一个南越国?”

再说,林邑国也从来不是什么恭顺之国。

有史可载,林邑国多次入侵北犯,烧杀掳掠。

这样的一个林邑,还留着干嘛。现在有机会,真腊扶南林邑大战,此时朝廷进攻林邑,林邑无外援,朝廷正好灭掉林邑,收回这块故土,为什么还要讲什么宗藩?

“我大唐本就没册封过林邑,因此不算宗藩。”

李世民心里挺想灭掉林邑,开疆拓土,或者说恢复秦汉旧疆。不过也还犹豫着宗藩体系,现在听李超这么说,也更加心动了。

“陛下,臣以为宗藩体系,也应当改一改。例如,过去只论宗藩体系,朝贡大唐皆为藩属国,臣以为大唐应当改一改,与时俱进。臣这里有一道奏章,对于大唐周边邦国,臣以为可以设立为一个全新的体系,把诸国分为藩属国、保护国、自治领、殖民地。”

“哦,你详细说来。”李世民饶有兴趣。

“陛下,藩属国,即为称藩纳贡,由大唐朝廷册封,定期向大唐纳贡。大唐有保护的责任,他们也有维护宗主国的义务。但大唐不干涉其内政,藩属国虽为大唐藩属,但其是独立自主的。”

“比如吐谷浑、薛延陀、比如吐蕃、比如苏毗,又比如新罗、百济、东瀛。”

高句丽本来也算,但因为叛服不常,因此算不上真正的宗藩。

“比藩属国次一等,则是保护国。意为被大唐保护之国,在保护国内,有大唐册封的国王,他们也有自己的朝廷,但大唐拥有在保护国驻军之权,甚至军事、外交权归大唐所有。”

“如果按现在的情况,契丹、奚、东女、南诏皆可列为保护国。”

拥有军事和外交大权,可以驻军,这确实与普通的藩属国不同了,大唐能直接驻军,则对这些邦国控制更强,与普通的藩属国确实要区别对待。

“那自治领和殖民地又是怎样的呢?”李世民笑问。

“自治领相比藩属国和保护国,大唐的控制力更强,自治领没有国王,只有朝廷委任的地方自治衙门,自治领衙门一般为当地人主持。”

自治领已经连半独立国家都算不上了,他们算是大唐的半殖民地,内政其实是由大唐控制的。

“至于殖民地,则是由大唐完全控制,民政司法军事税收经济,完全由大唐控制的地区。”

长孙无忌听了后问,“为何不直接列为大唐州县,而要设置殖民地呢?”

李超道,“殖民地一般是对于新征服的一些地方,离中原较远,设立殖民地,是因为这些地方需要一些与中原州县不同的统治方式。比如说,为了防止殖民地的反叛等,殖民地需要驻军,殖民地的长官也需要能够有更多的事权,可以军政一起挑。”

“我建议,殖民地设立总督,总督殖民地军政。另外下设巡抚与提督,分管文武。”

殖民地肯定是比较遥远的地方,如果跟中原一样的制度,文武分治,调兵统兵分开,事事要上报朝廷,等候命令,那肯定来不及。尤其是殖民地作为新征服之地,肯定会有许多叛乱,形势会比较严峻。

李超的意思是,对于那些较遥远新征服的地方,先设为殖民地,经过一段过渡时间,局势稳固,取得全面控制权后,到时再设州置县,列为朝廷直辖也不迟。

藩属国、保护国、自治领、殖民地,然后是羁糜地、诸侯领,再是朝廷直辖州县。按照大唐控制的强弱,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李世民觉得这个划分真是不错。

“如果朝廷出兵林邑,那么攻下林邑之后,林邑是否设立为大唐第一块殖民地?”李世民问。

“林邑可以成为大唐第一块殖民地,但不会是最后一块。从交州港到波斯湾,海贸航线上那无穷尽的海岸、群岛,臣以为将来可以夺取一些港口或者岛屿,作为大唐的海外殖民地,有这些殖民地,就能让我们的海贸线更加安全。”

李超趁机提议。

海外殖民地,李世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