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销量破万(第3/3页)

写一篇一百贯,印一千本三百贯,只要有钱,李超不介意让报社给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服务一下,反正又不用跟钱过意不去。

写几万字的个人传记,或者说是个人吹牛史,反正又不犯法,甚至随便一个读了十来年的书的人都是能胜任的,轻松就能赚几百贯,这钱比给老年人卖保健品还赚钱啊。

第一期的人物专栏一炮打响,李秀宁成了巾帼英雄,尤其是成了国子监学生和长安东西两市无数游侠儿们的心中偶尔,不少本来不识字的长安游侠,都要买一本带在身上。

李超则开始在准备写第二期了。

李秀宁这期开了个好头,第二期写谁?

李世民?不太合适,他是太子啊,他的身份应当出现在官修史书上,将来出现在起居注上,将来要写成太宗本纪的,出现在一份小报上,算怎么回事。

还是继续自己的想法,准备写成隋唐英雄列传吧。

李秀宁这位女英雄出场后,应当轮到咱们的山东英雄秦叔宝了。

既得尊重事实,不能太多加工创造,又得突显出秦叔宝的盖世豪杰的形像,有点难度啊。不能写秦琼当过捕块,也不能写他爹是北齐大将。秦琼也没有一个北平王的姑父,当然也就没有潇洒无比的银枪罗成这个表弟,傻子罗士信跟班也没了。

得尊重历史事实啊。

秦琼是个山东小官员之子,后来以官员品子身份,做了隋朝大将来护儿的帐内,成为了亲兵。

嗯,得把老铁枪加上,重点描写这段。

来护儿、张须陀、罗士信……裴仁基、李密、程咬金、王世充、单雄信,再到投唐,成为李世民麾下,这里重点描写,李世民必须正面。

征讨刘武周,跟尉迟恭交战,这里重点描写,双雄会,一定得打的激烈,三鞭换两锏,这个得有,秦琼必须得有一对瓦面金装锏,尉迟恭也必须得有一支十三节钢鞭……

想着想着,李超感觉创作的灵感如尿涌啊!